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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紧盯“两项帮扶”,狠抓监督执纪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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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责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衡东县专门制定《“两项帮扶”监督执纪规定》《强化“两项帮扶”八条措施》,分四个层面细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县纪委监委根据“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原则,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完善全县脱贫攻坚责任制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将“两项帮扶”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范围。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履责不到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或乡镇在脱贫攻坚中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被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多起的,追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责任。2020年1月至7月,该县对相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9份,增强了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乡镇纪委对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支两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包村干部、村(社区)支两委关于本辖区内扶贫工作调度、情况掌握、政策宣传、政策落实、信访包案、入户走访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对驻村工作队的驻村台账资料完善、问题整改、政策落实、驻村帮扶、入户走访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2020年1月至7月,该县立案查处4起驻村工作队不按规定驻村考勤案件,组织处理12人,促使扶贫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中的结对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结对帮扶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问题、结对帮扶和派出单位双考核问责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2020年1月至7月,该县对15名结对帮扶责任人和后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升了其思想认识。

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要求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职责,加大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力度,对各自监督范围内各个层面的工作进行督查和查处。每个季度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排名,对于履行监督责任敷衍塞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追究各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2020年1月至7月,该县纪委对3个乡镇纪委书记、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约谈。(衡东县纪委监委 刘涛 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