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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严把“四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来源:衡阳反腐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近年来,衡东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四关”,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

严把程序关。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告后,书面通知相关部室围绕被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等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商议、联合会审,提出初步意见,对于相关部室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必须经主管、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县纪委名义书面回复。

严把审核关。对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规范管理、查询便捷。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相关部室责任和人员责任,细化签字盖章背书等规范要求,确保回复意见有据可查、有责可追。根据被审查对象征求意见的不同类型,在征求相关部室意见基础上,征求巡察办、相关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

严把纪律关。要求各科室承办人员在回复过程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夸大事实、弄虚作假等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以及在回复意见过程中跑风漏气、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严把回复关。相关部室联合会审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回复时限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对各科室反馈的结果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充分收集廉政信息,精准研判,如实、准确、全面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不回避、不隐瞒,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并及时书面反馈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严把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开“诊单”。

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相关要求,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254人次,建议2人暂缓转正,建议8人取消资格。(衡东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