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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拉开"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序幕

来源:衡东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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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更是重大政治任务,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5月19日,中共衡东县委书记吴伟生在全县"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动员会上对全县各单位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这番掷地有声的讲话,标志着衡东县拉开"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序幕。

此次专项治理为期6个月,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县公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督办、查处问责、整章建制5个阶段,重点治理定点医疗机构2017年以来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如何发现问题线索,确保专项治理效果?衡东县通过设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发布专项治理《通告》、开辟治理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专项治理工作家喻户晓,营造欺诈骗保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与此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签署"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要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疗监管机构公职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监管机构公职人员自查自纠承诺书》。承诺书和登记表必须在6月20日前签字盖章报送至县纪委县监委。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在6月20日前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资金、主动检举他人、主动挽回损失的,予以从轻或从宽处理;6月20日后拒不整改,被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一律按"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严肃处理。如果承诺书和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问题,不论单位还是个人,不论是否在本次专项治理期限之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伍松表示,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治理工作将运用大数据比对、经侦手段、医政督查、专门核查等方法,紧盯重点人群、药品购销、特殊病种等7方面内容,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零报告、有问题线索反映、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对于自查自纠没有发现问题,承诺书和登记表没有反映问题,但排查督查时暴露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快查快办,一律从重处理,一律通报曝光。对职能部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负有领导责任及贪污受贿、搞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衡东县纪委县监委  刘涛、阳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