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 4类方式进行处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应当将 、 、 、 结合起来。” ……近日,衡东县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紧张地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规则》为考试主要内容,旨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测试题型有填空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为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考试前,大家统一上交手机和相关资料;考试结束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评分,及时公布测试成绩。对缺考、成绩不合格者,将进行谈心提醒,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通过阅卷情况来看,大家对《规则》掌握得还是比较深刻全面,考试取得的效果比较满意。
据悉,该县始终将《规则》的学习贯彻放在重要的位置,3月26日,通过衡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19年第三次集中学习,邀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作了《把“执纪监督权”关进制度笼子——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的讲课。并且,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月”活动。
“《规则》是我们的工作手册和操作规程,通过考试,既检验了上一阶段的学习成果,更有助于找出‘短板’,今后,我会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和水平。”参加完考试的一名乡镇纪委书记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