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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公款当“私人金库”

来源:清风衡阳网   发布时间:2021-07-13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基层医疗卫生结算中心会计王昱心违纪违法案例。王昱心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爱慕虚荣、贪图享乐让我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也让年迈的父母背负了沉重的负担,我十分懊悔。”如今身陷囹圄戴上手铐的她才明白,用公款堆砌的奢靡生活终是一场梦,再精致的“美颜”也有露出真面目的一天,这是王昱心戴上手铐后才明白的道理,可悔之晚矣。(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王昱心为了光鲜奢靡的生活,毁了自己的人生,毁了自己的家庭,走向犯罪之道,全都因一个“利”字,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走上一条不归之路,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该有的念想坚决不动,不该拿的财物坚决不拿。王昱心之所以会走错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缺失,金钱观步入歧途,个人党性和法纪观念淡薄,将党纪国法全然抛诸脑后,同时也暴露出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等问题,实践中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督,使公款取之于民也能真正用之于民。

个别党员干部做着“公款私用”的美梦,说到底是贪念作祟,当共产党的官、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的钱去行使私人权益、搞权钱交易,这笔账迟早是要算的。挪用公款,轻者违纪、重者入刑,一旦触碰纪法“红线”,绝对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款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突破的底线。有个别党员干部经不起形形色色的诱惑,不惜失去“底线”、越过“红线”、触碰“高压线”,把手伸向公款,最终迷失了方向、偏离了轨道。

公款腐败是一个敏感的现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不应动用公款的念头。要对违规违法使用公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露头就打毫不手软。从王昱心案例中不难发现,她贪污挪用的技术手段一查即露,正是监督不够助长了他们的侥幸之心。只有把管理和监督贯穿于实施的全过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才能让那些沉迷于权钱交易的人形成震慑,从而真正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公款公用。

检查只能“斩草”,不能“除根”,“常提醒、时警示”是党员干部的“防腐剂”,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只有稳得住心神、管得住双手、守得住清贫,才能坚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立场。只有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才能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才能激荡正气之风、筑牢清廉之路。(衡东县纪委监委  罗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