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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好“洁日”莫失“节”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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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至9月,易俗河镇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共计3.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支出;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易俗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共计22.0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开支。其责任人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等相应处理。”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在2021年端午、中秋两节期间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中发现并交办督办的6起典型问题,其中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套取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就是将节日变“劫日”的最典型的案例。(2021年12月29日《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纪委监委在2022年元旦前夕通报在去年端午、中秋两节期间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中发现、交办和督办的这6起典型案件,是有其深意的。其目的就是告诉全省党员干部,纠治“四风”不止步。虽然现在2022年元旦已经远去,但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我们党员干部要在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里过好“洁日”莫失“节”。

  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在传统节日里,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反复强调我们党员干部要严防“节日腐败”,过好“洁日”莫失“节”,这并不是“老调重弹”,也非是“碎碎念”。在“四风”中,每逢节日都是问题的“高发期”,有的节日送礼收受贿赂,像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就认为“逢年过节的心意,这些都是礼尚往来,怎么是受贿呢?”,于是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有的节日宴请违规公款吃喝,少数党员干部利用吃吃喝喝联络感情、拉拢和腐蚀我们的党员干部;有的节日玩乐公款旅游,少数单位和部门以参观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有的节日消费滥发钱物,每逢佳节,少数单位给干部职工滥发福利、奖金和纪念品。于是乎,年节不“廉”,节日不“洁”,在“洁日”里丢掉了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节操。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干部要想过好“洁日”不失“节”,笔者觉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党员干部应当从三个方面着力:一要“洁”脑守气节。要培养廉洁理念,让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忠诚、干浄、担当”,守住一个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气节。二要“洁”心讲节操。要牢记初心,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事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真正讲好一个共产党人廉洁奉公的节操。三要“洁”身拘小节。要大力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把住一个共产党人廉洁从政的小节。

  金牛奋蹄去,瑞虎迎福到。传统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盛大的节日,却也是最易滋生节日腐败的“劫日”,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长鸣省纪委监委每逢佳节响起的阵阵警钟,不断地“洁”脑、“洁”心、“洁”身,过好“洁日”勿失“节”。(澧县纪委监委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