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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腐败”要防微杜渐

来源:衡阳反腐网   发布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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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片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南尼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康马村北大荒路延伸段征地补偿款、县城一期供水工程征地补偿款共计22.9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康马县纪委监委把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达片违纪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定。(6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这种“微腐败”案例屡见不鲜,如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某村连续4年两届村干部节流全村低保金共计32.5万余元;广东省揭阳市3个村的村干部在危房改造、五保供养金申领发放等方面违规收费、骗取补助资金等等。

“微腐败”大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直接伤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总的来说,“微腐败”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小”。小到容易被人们忽视,为群众办事时顺手接包烟,或者接受私人宴请,再或者收点土特产之类的好处,不承认这是腐败有的还甚至认为是人之常情。二是“近”。“微腐败”行为离我们并不遥远,可能就近在咫尺,甚至“朝夕相处”,比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截留扶贫资金、收受红包礼金等等。这些“小腐败”不同于“大贪官”“大腐败”,它近在跟前,如不大力整治就将像白蚁食木,一点一点将树木啃空。三是“惑”。“微腐败”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通常打着“人际交往”的幌子,手段过于隐蔽,足以给人相当的迷惑性。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微腐败”不是小问题,绝不能放任自流、纵容袒护。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不慎、终酿大祸。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整治方面坚决做到“无微不治”。

要补足精神之钙。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治理“微腐败”,一方面,要加强理论学习,纠正思想偏差,增强对贪腐的免疫力。另一方面,要提升党性修养,经常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筑牢清廉防线。

要深化专项整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忌走过场走形式。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等,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出台整治方案和惩治措施,以强大的执行力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公务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要聚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战进入全力冲刺阶段。要制定“个性化”监督菜单,以精准监督揭开权力运行背后的“黑幕”,对胆敢向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打主意、伸黑手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坚决杜绝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带领干部群众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要夯实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单位要充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反腐倡廉工作要时时抓、处处抓,也要注意科学抓。整治和破除“微腐败”,必须以更高标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做到始终毫不松懈。(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