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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行为要“零容忍”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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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岳阳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以来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郴州市纪委也对4起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来源:三湘风纪网)

  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涉及环节多、利益链较长,从立项到验收需要经历立项招标、施工监理、追加变更、验收支付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的风险,每个环节均有违规插手的可能。

  梳理上述案例发现,大部分通过规避招标、化整为零、透露标底等方式,或通过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打招呼,与他人串通招投标等方式,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如岳阳市中医院原党委书记司马雄翼利用职务之便,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改为邀请招投标,通过指定的方式帮助特定关系人中标,收受其财物。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处级侦查员谭军龙利用职务便利,在桂阳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和桂阳县城区红绿灯建设项目中打招呼。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罗建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嘉禾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与他人串通招投标。

  “工程上马,干部下马”、“豆腐渣工程”,这些腐败现象频频见诸新闻媒体,大案要案时有发生。这些与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不无关系,上述通报的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淡薄,顶风违纪,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搞利益交换,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这不仅对重大工程建设造成影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开放投资环境,使国家资金遭受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极大。

  碰上工程就想“捞”一把,工程建设项目为何成了某些官员手中的“唐僧肉”,见到就想咬一口。仔细分析上述案例,有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原副县长、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原副市长等人,这些人大部分是一把手和分管工程建设方面的副职,立项、审批、监管、资金拨付等权限大多集中这些党政领导和行政机关、项目建设单位一把手身上,这样一来,单位内控机制很难对其发挥监督作用。因此,权力过于集中、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是上述人员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已经违反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如何斩断违规伸向工程建设领域的黑手,打破其权钱交易利益链?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固然要聚焦工程建设、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部位,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高压震慑。同时,也要完善招投标法等制度设计,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阻止制度执行、损害制度权威、破坏制度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制度刚性。如此,才能管住伸向工程建设的权力黑手。(衡东县纪委县监委  申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