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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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负责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使用、农民权益维护等工作。 | |||
住 所 | 衡东县洣水镇迎宾路2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晴川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61 | 3.24 | |||
网上名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开展的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一)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规范衡东县村级财务核算范围的意见》,为村级财务核算给予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经过培训与指导,各村级财务人员对核算范围的认识更为清晰,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二)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严格依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村级财务账务处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将全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了新旧制度的有序衔接。全县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每月 10 号前按时完成记账,并上传数据至省“互联网+监督”村财系统,及时核实处理各类预警信息。2024 年处理预警信息 346 条,其中省非生产性支出超额预警245条、省级大额往来资金预警31条、省级大额资金预警36条、省级资金赤字预警21条、省库存现金超额预警13条,通过对预警信息的及时处理,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保障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的规范运作,及时查看合作社做账情况,督促合作社每个月都有业务发生,至少每个季度发生一笔业务,杜绝空结账现象。(三)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在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上,我们严格按照部、省的工作要求推进。截至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果。流动资产达 15974.6416 万元,农业资产合计 640.8584 万元,长期资产合计 1217.75 万元,固定资产合计87029.1050 万元,其他资产合计 51.3823 万元,资产总计 104913.7374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 7692.7335 万元,长期负债合计 6604.105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0616.8981 万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913.7374 元。为确保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数据与农村土地确权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相衔接,做到了各类资产应确尽确,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7 月份制定的《衡东县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为村级债务化解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在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方面,我们对全县 233 个行政村和 23 个社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截至 2024 年 9月 30 日,我县村级债务达 24492.82 万元。按会计科目分类,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 891.99 万元、应付款项 8687.23 万元;长期负债中,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2075.08 万元、一事一议资金 5441.76 万元、专项应付款 7257.69 万元。按负债主体划分,村(居)民委员会负债 18064.54 万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债 6428.28 万元。根据不同类型债务,分类施策,积极探寻债务化解的有效途径,目前部分村的债务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化解。二、“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按照《衡东县纪委监委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以“室组地”分片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分片监管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分片监管工作方案》和《衡东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摸底。组织对各乡镇2021年至2023年以来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摸底,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整治。开展分片驻场。自分片监管以来,全县摸排问题线索651条,都已经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各片区向乡镇发出监管工作清单13份,交办函44份,工作提示17份,问题反馈单12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6件,立案查处32件,处理处分67人。2024年,随着农村集体“三资”分片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分片监管小组对各乡镇、村委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日常督查和驻场解剖,共摸排出问题线索74条,涉及总金额为445.7万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金额为181.68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问题线索37条;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问题线索8条;村级违规举债问题线索1条;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线索28条。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条。通过此次整治,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有力保障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及合理运用。三、农村住房建设管理;2024年成立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第一组长,县政府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衡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专班。出台《衡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政发〔2024〕1号)、《衡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办法(试行)》(东委农办发〔2024〕6号)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进一步压实了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土地法规的严格执行。2024年1月-12月份全县共受理农村住房建设申请1030宗,审批925宗,审批面积为154875.92平方米,户均面积为167.43平方米。2024年6月,县委农办结合县纪委监委《关于对衡东县农村建房违法占地责任追究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处理的指导意见》,再次组织各乡镇对农村住房建设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目前,共计(霞流镇、吴集镇、三樟镇、荣桓镇、杨林镇、南湾乡、洣水镇、大浦镇、草市镇、白莲镇)10个乡镇,上报违法违规建房问题226宗。2024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省级卫星监测发现我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33块,已完成现场测绘25块。四、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6月13日至14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财政局、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赴永州市宁远县学习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形成二轮土地延包相关材料,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汇报,推动我县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县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将白莲镇作为全省2024年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方案。为做好我县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2024年9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衡东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由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伍松任组长,副县长陈宏建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县农业农村局,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茹志彬、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科任办公室主任的衡东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工作专班,加强了我县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试点工作经费53万元。白莲镇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白莲镇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专班,制定出台了《白莲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9月25日,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在白莲镇召开全镇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二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推进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明确由县农业农村局局务成员罗柱梁负责,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12月底前必须完成延包试点工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实行责任到人(每个工作人员负责一个村(社区)的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倒排工期(按照工作进度,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的工作责任机制,并遴选出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迅速进村召开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和入户开展摸底核查和实地指界工作;三是统筹调度,迅速推进。为加快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的推进,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将我县二调、三调、新增耕地、征地等土地数据进行拷贝,督促技术公司进行套图,获取新的耕地数据。并按照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的工作机制,配合技术公司到村到组开展实地工作督查、政策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县财政将第二轮土地承包延长30年白莲镇试点工作经费53万纳入预算,保障我县延包土地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21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在白莲镇召开衡阳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推进现场会,促进全市各县市区交流经验比学赶超,有力推动全市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进程,白莲镇11个村社(区)已完成耕地的实地现场指界纠错,并进行二轮土地延包资料的张榜公示工作,但因上级工作要求,需对照国土三调数据进行土地确权,所以现在正对白莲镇各村社(区)的园地进行补充勘测确认,截至目前后补园地外调已完成,后续将进行网签工作。下阶段,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的推进,做好延包公示网签工作,完成白莲镇试点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五、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中绿色防控、烘干等其他环节由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完成。首先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每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和《衡东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衡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方案》,通过服务组织自愿申请、县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实地考察筛选、审查审核、公示公开等程序,择优选定服务组织为实施主体,并将遴选实施主体以及服务主体申报服务内容及面积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告,避免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其次在实施阶段,农经中心多次召集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领悟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习县里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在全县开展。且对农业化服务主体进行相关的业务训,针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三个环节的工作做出了任务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等服务目标指导。同时服务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时对服务主体任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抽查和督促,并及时把信息反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抽检过程中,对未按规定数量和质量完成的任务的主体进行指导。督促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也不定时地对服务主体和农户进行了质量和数量的监测,时时掌握好第一现场服务情况,从而为全面落实任务量的推进工作和核实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服务合同、服务情况登记表和公示现场照片、验收表等资料上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及实际服务面积进行复核,将采取现场和电话抽样的方式进行复核调查。并在衡东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汇总统计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和补助金额,填写补助结算表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县财政局根据报送的复核材料,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将在本年12月底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补助资金将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服务主体银行账户。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1.2024年度我县已经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为2684家;2024年度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共8家。2.2024年度已在中心备案的农民合作社1603家,2024年度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共7家,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家。我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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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