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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来源: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31

  • 索引号:00000000/2025-2025164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年  度:2024
  • 事业单位名称: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24MB1N3430X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农业、水利、农机、畜牧经营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农村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

    

衡东县霞流镇新街

法定代表人

黄茂盛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衡东县霞流镇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12月4日,申请变更衡东县霞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国辉变更为黄茂盛。

农业生产提质增量。持续聚焦农业产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补齐耕地缺口,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完成耕地恢复168.83亩,“春苗”行动落实耕种243.84亩,36块“非农化”“非粮化”图斑已全部整治完成。我镇被评为2023年度市级田长制工作先进乡镇。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36万亩,粮食总产达3.14万吨。切实办好“万千百”亩示范片建设,宋桥、平田、李花、鑫霞、白杨五村打造省级万亩示范片1个,黄崎打造千亩示范片1个,其余9村各自打造百亩示范片1个,以示范带头全镇种植面积落实,2024年新增早稻种植面积4700亩。投入150万元新建集中育秧大棚两个,每批次育秧可种植大田3600亩,农业设施建设进入新高潮。2023年4月衡阳市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暨粮油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我镇成功召开,我镇粮食生产工作得到上级认可,被评为2023年度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乡镇。2024年4月,霞流镇成功通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评估。 党建引领经济提升。坚持党建引领,把优质稻种植,禽蛋、畜牧、水产养殖等产业作为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促进群众增收的“引擎”。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李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蛋鸡养殖带来近110万元的纯利润;大泥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规模化优质稻种植带动村民务工1500余个,村集体经济营收达到90万元。扎实开展党员“创客”选取培育工作,建立镇党员“创客”管理服务站,带动全镇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干事创业热潮。我镇荣获衡东县首届农村党员“创客”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李花村被评为“全县党员创客示范基地”,大泥塘村党总支书记谢佳荣同志获评“衡东县党员创客明星”。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摸排问题22个,制定“一户一策”,全部整改到位。我镇现有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63户1031人,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疑似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一户一画像”,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35名已脱贫户(监测户)人口新办理小额信贷130万元,为201名外出务工已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申请发放务工交通补贴6万余元。2022年度我镇被评为“衡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乡镇”。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摸排2013年以来的已改厕户3496户,发现问题669户,全部整改完毕。2023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任务200户。录入房屋风险普查数据23458户,组织对203栋经营性房屋落实安全快速鉴定,并粘贴房屋安全明白卡。完成66栋城镇危旧房的实地调查,拆除危旧“空心房”30栋,挂牌封控17栋,完成危房改造项目18户。申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12个,安排衔接资金155万,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完毕。在平田、宋桥、李花打造美丽屋场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提升镇域美丽宜居村庄的水平。联合县城管执法大队在集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整治乱摆乱放乱停行为。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对镇域内垃圾池进行集中清理清运,确保镇域环境干净、整洁、舒适,全镇人居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 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农业、水利、农机、畜牧经营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农村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 有效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9年12月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