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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来源: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9

  • 索引号:00000000/2024-8512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244456089087
  • 年  度:2023
  • 事业单位名称: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24445608908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县域内水运事务性工作

    

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南路342号

法定代表人

罗仲武

开办资金

2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0783

59.0112

网上名称

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年度办理了法人代表人变更事项。

2023年度,我中心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时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1、月度隐患清零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中心每月对辖区内39个渡口、94条客渡船、1家水运企业、1家水上管理服务公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督导。共计开展督导检查225次,检查人员900人次,检查渡口、渡船、企业514次,共计发现55起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47起,严重安全隐患8起),上报县交通运输局20起。结合月度隐患清理有序开展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整治、三年行动、夏季防污染攻势、双防双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冬季攻势等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一整套保障水上运输行业的长效治理机制。2、加强现场督导、落实属地责任。针对我县辖区渡口、渡船多,几处重点渡口易发生超载事件,我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超载等违法航行事件发生:一是加强重点渡口督导巡查,春运、春分、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安排专人前往渡口进行督导,督促签单发航员认真履职,落实好六不发航制度;二是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相关违法情况通报给属地乡镇,在杨林镇、草市镇、霞流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协调会。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9月份以来我县辖区船舶实现了连续三个月零违法行为,安全形势得到了有效保障,船员守法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3、春运水路保畅工作。一是做好春运安全宣传工作,春运期间共计发放各类春运及安全航渡宣传单共17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签署春运安全航行承诺书106份;二是对各渡口码头、水运企业、客渡船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船舶技术状况和码头等场地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及值班值守。春运期间,我中心共出动巡查工作人员160人次,出动巡航监督车50次,对超载船舶开航前实行强制卸客28人。四是加强视频监控巡查频率,严密监控过渡客渡船舶,期间共发现船舶超载事件并移交4起,通过监控视频喊话成功制止6起违章驾驶行为,纠正20起乘客不穿拿救生衣行为。4、两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稳定。一是对全县所有船舶进行经营资质、船员资质、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大检查;二是针对我县春季多雨雾大的特点,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并严格要求签单发航员落实客渡船“六不发航”制度,运输船舶必须停泊到专门的船舶停泊区,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防止出现走锚现象;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两会期间,我中心共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出动巡查车辆15车次,共检查乘客不穿拿救生衣、船舶超载共2处安全隐患,并即时整改到位。5、防汛备汛工作。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我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了防汛备汛工作部署会,充分研判当前形势,严密部署相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按片区对重点区域展开了隐患排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加强对属地船员安全教育,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储备好应急物资。汛期排查共计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65人次,对库区、码头、撤渡渡口、桥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云里码头安全隐患1处,已经立行立改。6、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一是在辖区渡口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20余处;二是9月开学季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渡口宣传活动;三是分别在草市镇、霞流镇、三樟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年度培训。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船管员、签单员、船员、乘客安全意识,提高了全员水上应急处置能力。7、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一是渡口事件智能预警,我中心通过多次内部培训、交流,强化了监控值班人员关于智能预警系统的使用能力,通过智能系统有效提升了值班人员的工作效率,及时发现渡口、渡船异常事件;二是充分利用海事协同平台、智慧水运等系统实现对辖区内船舶状况进行监督;三是协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通海事协同管理平台账号,以及交流相关功能的使用。8、年审换证。今年我中心共完成49艘货船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年审换证工作;完成衡东佳鑫运输有限公司和衡东县甘溪水轮泵水电站水路客运处2022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9、燃油补贴。一是完成发放2021年度衡东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船第二批柴油补贴。我县共发放水路客运柴油补贴金额计246318.84元、船舶数109艘、客位数2887位;二是完成2022年年度衡东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船第二批柴油补贴发放。我县共发放水路客运柴油补贴金额计1141997.24元、船舶数108艘、客位数3316位。10、船舶污染处置情况。中心加强对昌华盛水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及处置情况的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并备案,特别是要求企业对船舶收集、转运及处置数据做到全程可溯。我县大浦船舶污染物回收站1-11月份共计接收、转运及处置船舶污染物共37.4185吨,其中船舶垃圾4.8515吨、船舶生活污水29.45吨、船舶油污水3.117吨。11、船检工作:今年以来,中心共向市中心船检科申请船检6次,应检客渡船舶97艘,实检95艘,船检通过93艘,已办理船检证书87艘,(泰达水路客运公司自办3艘)正在整改办理中的6艘(上坡2艘,整改4艘),报废拆解1艘(湘衡东客0003)。下发船舶上坡检验通知19份,下发船检整改通知29份。办理客渡船舶过户7艘,货运船舶1艘。12、船员记分。整理了我县各类船舶船员档案共三百多份,全部分类造册归档,并按照市局要求,开展船员记分工作,今年目前为止共对4人实施了违法扣分,共计32分,完成市水运中心下达的船员违法扣分任务。13、船员管理。今年共受理国籍、配员证书证书到期换证24艘,船员体检换证 43 人。14、全县各监控渡口和渡船的渡运情况基本正常,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项监控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全年共向移动公司申报故障7次,均已及时排除。彭家园渡口和小对河渡口因当地修河堤致光缆中断,全年无视频信号)。15、加强监控巡查。全年共发现监控点违章行为145次,其中渡船超载营运行为17次,乘客未穿拿救生衣等违章行为128次。全年共报告监控点违章行为告知书17次,均已上报县交通运输局转县交通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日常安全指导。各片区依照责任分工,每月对辖区船舶、渡口、水运企业进行日常安全指导,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确保衡东水路运输安全、稳定。2、春运安全督导。对辖区所有参加春运的船舶进行全面安全督导,核对各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船旗国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舶技术状况、船舶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春运期间,会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重点渡口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促签单发航员认真履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签单发航制度。3、加强中心全员安全意识。召开一季度安全例会,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提高全员相关法律法规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安全生产视频案例。4、船舶检验。一季度持续有效做好营运船舶检验整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坚决要求渡工整改到位。对已经退出营运的船舶进行销号处理。确保投入春运运输的船舶各项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5、充分发挥水上监控信息中心作用。春运期间,加强视频监控巡航频次,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及时通过喊话、电话等方式制止,对拒不改正的船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上报。6、隐患清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指导,对发现的隐患要求渡工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在航船舶安全营运。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严格责任到人,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7、严格落实五全一常态制度。严格落实全覆盖管理、全领域排查、全天候值守、全方位宣传、全链条责任和常态化暗访机制。结合日常安全指导一同进行,确保每月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到位,每月整理好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做好台账资料,次月针对台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8、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安全相关工作。对于上级安排的其他安全监管工作,我们将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工作小组等措施,确保上级下达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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