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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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负责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使用、农民权益维护等工作。 | |||
住 所 | 衡东县洣水镇迎宾路2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晴川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23 | 21.6 | |||
网上名称 |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农经中心在局党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完成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工作,主动入位、积极履职,统筹推进农村“三资”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纠错、确权颁证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记账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稳步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县于2022年11月完成17个乡镇257个村(社区)的“村社分账”试点工作,基本实现村账和社账的账务分离。今年2月份,按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账务全部纳入省“互联网+监督”村级财务统一软件系统的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开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记账工作,为确保湖南省村级财务统一软件按照财政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实施,2023年12月7日召开2023年度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记账工作,伍松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有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我县17个乡镇已全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保证了新旧制度的有序衔接。 (二)集体“三资”管理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稳定和谐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此,我中心始终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放在加快发展,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求实创新,有力推动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进展,取得更好的成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做好年度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年度清查是每年要完成的任务。及时将各级财政扶贫项目、发展集体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投入到村集体形成的资产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对权属仍然不清的村卫生室、中小学校等非经营性资产权属进行界定;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数据要与已经完成的农村土地确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相衔接,确保各类资产应确尽确,数据真实准确。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各项制度,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各类集体资产管护主体,落实扶贫项目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的管护费用。2023年度清查正有序开展,要求2024年3月8日前完成。 (2)做好“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根据“三湘护农”工作要求,我中心全力开展“三资”管理突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选定甘溪镇金觉峰村为“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驻场工作点,对甘溪镇金觉峰村2018年-2023年以来的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解剖,督促金觉峰社区对照责任清单进行整改,指导社区梳理整改资料。全县共自查自纠问题线索640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3)制定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我中心会同财政、纪委、审计、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衡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我县结合实际的情况变化,在省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正在对原有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 (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紧扣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中心加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宣传,采取宣传资料、新闻、微信、宣传横幅、车辆宣讲等方式进村入户进行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使用车辆巡回宣传38车次,张贴标语横幅数量1422幅,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截至12月31日,我县农村宅基地申请640宗,已审批农村宅基地627宗,审批面积104060.6平方米。及时组织各乡镇每月、每季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平台上报数据,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截至12月31日共核查268块图斑,并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11月份完成《衡东县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成立衡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联席工作专班的通知》的稿件等待县政府发文,切实完善乡镇宅基地审批流程。并计划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农村宅基地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中需要绘制平面图技巧、农村宅基地监测系统平台的实地操作、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及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培训。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我县已经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2643家;推荐重点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根据省、市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要求,我县现有农民合作社1551个,推荐重点支持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3个,市级示范合作社4个,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2023年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面积为4.35万亩,其中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任务为0.938万亩。今年为进一步加大我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力度,我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衡东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有序推进了秸秆综合利用、绿色防控、烘干仓储等三个薄弱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并通过任务项目验收核实,进一步扶持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好地为促进我县大面积实施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业化发展进程添一份力。截至今年月底,已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共1.35万亩,绿色防控2.1万亩,烘干仓储2.5亩,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服务主体作用、缓解服务薄弱环节的需求、使农户主体双受益。 (六)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1)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相关工作要求,建设运营衡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招商引资能力,全面提高乡村土地综合治理能力。我中心会同局分管领导一起专题研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衡东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衡东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衡东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并提交衡东县第21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根据方案我县将建立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县级产权交易中心为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推动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盘活农村集体资源,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助力。(2)为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我县于2009年成立衡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会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衡东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分级审批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管理。 (七)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纠错、确权颁证平台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2023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再继续完善确权成果数据的同时,实现与省、市确权数据的互联互通,同时建立确权变更台账,根据省厅关于确权纠错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我县于2020年7月出台的《衡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规程》文件要求,按照变更流程开展确权纠错变更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中心共受理30件涉及确权颁证变更申请,目前已办理7件。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变更申请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工作的同时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2023年通过乡镇村调处46起,县仲裁委直接参与调解和政策指导的8起经调己妥善解决。2023年土地仲裁在这一年同时受到国检.省检,在各级检查中全部通过,为平安创建争取满分。做到矛盾化解在摇篮中,信访问题不出县。 在确权数据管理上,根据省厅出台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我县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衡东县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在今后的数据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数据的安全。 (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衡东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我县17个乡镇,257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截至2023年12月份,我县实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成果凸显,全部消除了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为3638.31万元,其中10万元至20万元的村238个,经营收入20-50万元的村16个,经营收入50-80万元的村2个,经营收500-1000万元的村1个。 本单位是一个一类公益机构单位,现有编制11人,但总共只有8位在职人员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难免在工作中会有许多困难,但是我们单位2023年在任务重、人员少、经费紧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负重奋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新的2024年里,我中心将继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真抓实干,以新理念、新思想狠抓各项工作。我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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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