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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程 少 平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成绩、剖析问题、集思广益,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刚才,相关职能部门和县级领导发了言,等下,运定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务必按照会议精神,把下半年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下半年工作重点
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来看,上半年我县经济运行良好,诸多经济指标名列全市前茅。下半年,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大家一定要再接再厉、攻坚克难、迎刃而上。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突出“六抓”。
(一)抓好招商引资和工业生产。一是标准化厂房建设。自年初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分配到几个部门以来,项目建设已有动作,但进展缓慢。主要问题是资金缺口较大,不能仅仅靠贷款,也不能仅仅靠财政,要想办法激活民间资金,筹集民间资本。这里还要明确一下几个大的单位和系统的资金筹措工作,争取尽快开工。二是洽谈项目的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我们每个项目都有牵头的领导和单位,大家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解决项目施工环境、土地报批手续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全面走访骨干企业。八月份,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将分组走访调研县内骨干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工业局要做好组织和具体落实工作。四是几个重点工业项目。石湾“煤改气”工程在前段努力下工作进展顺利,联系领导要督促抓好。红狮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要严格按照书记现场办公要求落实,切实解决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等主要问题。其他项目要抓推进。另外,招商引资要注意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二)抓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一是重点工程。县城交通东路改造进展顺利,各部门要继续努力,确保八月份完工,九月份扫尾,国庆节前全面竣工。特别是洗车场的项目要抓紧实施。二是洣江二期工程。县纪委要对非法交易土地情况深入调查,该处理的绝不手软,确保被征地农民合理安置,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环境。三是洣江风光带。工程建设要抓紧,要千方百计克服矛盾和困难,今年底要完工。四是今年安排的背街小巷改造任务要全部完成。菜市场和马路市场要取消。停车标志、安全设施(红绿灯)等工作要尽快启动。五是县城规划的总体修编。从现在起就要着手考虑,充分酝酿、科学规划。六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专门调度。七是土地经营问题。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市场。要清理好土地债务问题,土地出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按规矩。
(三)抓好园区建设和新区开发。工业园区的主要任务是工业大道建设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河西开发的主要任务也是道路建设,道路不通严重影响了招商引资工作。城北区要抓紧4S店装修开业,博爱医院、建材大市场已开工,要抓紧时间推进。安置房建设要抓紧,世纪大道等路网建设必须搞。各项目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四)抓农业农村和计划生育。主要是抗旱保收,特别是晚稻生产,要做好抗大旱、抗长旱的准备。上半年计划生育工比较扎实,希望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九月份的迎检工作。
(五)抓好财税征管。一是国土收入。政府性基金今年只有2000多万,说明没工业项目,商业用地也不旺。二是税收。三查三补,一定要搞出成效,公安、税征大队要大力支持。地税方面很多年的老机制体制要调整,要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规矩要定下来。三是审计部门要对有些问题、有些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六)抓好优化环境。一是打黑除恶。大家要认识到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公、法、检、司几家的事,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能搞好的,而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事情,全社会都要重视,必须形成合力。当然公、检、法、司是打黑除恶的主力军。二是清理县城周边非法土地交易。县纪委和有关部门要把情况调查清楚,摸清底子,拿出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决策。三是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无论是乡镇还是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四是联系项目的单位领导一定要优化服务,要持之以恒的跟踪服务。
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改革创新不能引导潮流,不改革创新不能成为发展的动力。改革创新首要的就是解放思想,而解放思想不能停留在认识的层面,也不能停留在形式的层面,必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一是要落实到项目建设上。要开动脑筋,用活政策,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问题。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归集,进一步做大做实政府融资平台;做好土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土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二是要落实到招商引资上。我们出台了招商引资基本政策,对重大项目,还出台了“一事一议”政策,要善于根据实际情况,用好用活这些政策,提高项目洽谈的成功率。要进一步创新园区管理,推进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标准化厂房的建设上,几个大的单位、大的系统,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争取尽快开工。三是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新社会管理,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及早解决矛盾,对一些久拖未决的个案问题,要迅速组织专班解决。四是要落实到日常工作上。要克服等靠思想,克服生搬硬套,以开阔的视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创造工作特色,打造工作亮点,打开工作局面。
关于印发《衡东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函[201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衡东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衡东县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全省旅游强县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一体两翼”为抓手,以“荣桓元帅故里、中国土菜名县”为主题旅游品牌,坚持走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融合发展之路,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旅游旺县战略部署,统筹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旅游强县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启动创建工作,2013年建成全省旅游强县。到2013年,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25亿元以上,旅游综合收入占GDP比重15%以上,全县创建1家以上四星级饭店,创建1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政府主导。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对旅游业的主导作用,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县政府每年投向旅游业的资金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奖励、旅游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训等;重大旅游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星级以上饭店和其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加强旅游规划管理,以规划为依据,加快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拓展旅游项目的综合功能,提高旅游项目的开发水平;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化等产业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旅游景观功能。
(二)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按照《衡东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罗荣桓故里生态旅游景区详规》要求,重点整合罗荣桓故居、锡岩仙洞、洣水风光带、四方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旅游资源,加大红色旅游和绿色旅游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推进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加强各旅游景区合作互动,优化游览线路,丰富旅游内涵;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有序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发展文化特色明显、以规模农业和旅游区为依托的乡村旅游项目。
(三)完善功能,提升品牌。加快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县级旅游服务中心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的旅游功能;积极推进旅游餐饮服务标准化,开展达标创评工作,努力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大对星级饭店建设的扶持力度,适度开发旅游经济型酒店和产权式度假型酒店,积极探索农家特色的乡村旅馆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旅游饭店的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中心和特色街区,促进农副产品、文化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充分挖掘衡东土菜资源,举办“衡东土菜旅游文化节”,丰富衡东旅游文化内涵。
(四)注重营销,塑造形象。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的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提高衡东旅游整体形象;不断创新载体,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节会等活动的宣传效应,整合资源,合力推介,不断扩大衡东知名度;充分发挥红色旅游和绿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大媒体宣传促销力度,推广以衡东为旅游目的地之一的黄金旅游线,进一步开拓境外旅游市场;加快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和网络营销系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健全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坚持依法治旅,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市场治理联动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深化旅游行风建设,建立完善行风督导制度,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1年3月—5月)
制订创建实施方案,出台奖励政策,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构。
(二)创建全省旅游名县阶段(2011年6月—2012年12月)
1.制订方案。2011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湖南省旅游强县创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估分析,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组织创建。2011年7月起,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和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3.自检打分。2012年12月底,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对所有考核项目自检打分,查漏补缺,建立台帐,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 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1月—2013年5月)
2013年1月开始,对照标准进行再一次的严格自查,对未达到标准项目进一步抓好落实,形成完整工作台帐,迎接全省旅游强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2月底前)
总结表彰全省旅游强县创建工作。
五、组织领导
创建全省旅游强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聚集力量,优化服务,扎实推进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县政府成立旅游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旅游强县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研,明确每年度重点创建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在县旅游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组、档案资料组、项目落实组,从县政府办、旅游局、罗帅故居管理处、交通局、建设局、文化局、广电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工作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创建旅游强县目标的实现。
全省旅游强县创建评分标准及责任单位
|
序号 |
评分项目内容 |
一级指标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分值 |
责任单位 | |
|
分值 |
分档分值 | |||||
|
1 |
资源产品 |
20 |
|
|
|
|
|
1.1 |
A级旅游区 |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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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
|
|
|
|
|
|
2 |
县旅游局 罗荣桓故居管理处 |
|
1.2 |
乡村旅游 |
|
5 |
|
|
|
|
|
省特色旅游名镇(有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
|
|
|
2 |
县旅游局 新塘镇荣桓镇 |
|
|
省特色旅游名村(有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 |
|
|
|
1 |
县旅游局 新塘镇荣桓镇 杨林镇 |
|
|
5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有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 |
|
|
|
1 |
县旅游局 相关旅游区(点) |
|
|
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总数100个及以上 |
|
|
|
1 |
县旅游局 |
|
1.3 |
自驾游营地、高尔夫球场、温泉、游艇、影视基地等新业态(有一种得1分,每增加一种加1分) |
|
1 |
|
|
县旅游局 县水利局 新塘镇荣桓镇 甘溪水电站 |
|
1.4 |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
|
3 |
|
|
|
|
|
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
|
|
|
2 |
县经发局 县农办 县农业局 |
|
|
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
|
|
|
1 |
县经发局县农办县农业局 |
|
1.5 |
自然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特色鲜明,社会旅游资源独特。 |
|
3 |
|
|
|
|
|
命名的世界级旅游资源 |
|
|
|
1.5 |
|
|
|
命名的国家级旅游资源 |
|
|
|
1 |
县旅游局 县商务局 县文物局 县水利局 罗荣桓故居管理处 |
|
|
命名的省级旅游资源 |
|
|
|
0.5 |
县旅游局 县商务局 县文物局 县水利局 罗荣桓故居管理处 县建设局 |
|
1.6 |
旅游资源保护措施得力。制定了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无旅游资源严重破坏的现象发生。 |
|
1 |
|
|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县环保局 |
|
2 |
规划建设 |
30 |
|
|
|
|
|
2.1 |
制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由县以上人大或政府批准实施。 |
|
3 |
|
|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
|
2.2 |
各类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建筑风格基本统一,能体现当地文化特色。 |
|
1 |
|
|
县建设局 县规划局 县文化局 |
|
2.3 |
旅游交通 |
|
6 |
|
|
|
|
|
通往主要景区的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 |
|
|
|
4 |
县交通局 县公路局 |
|
|
区域内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指示、标识设施完善 |
|
|
|
2 |
县交通局 县交警大队 县公路局 |
|
2.4 |
县级政府每年投向旅游项目的金额 |
|
5 |
|
|
|
|
a |
3000万元及以上 |
|
|
5 |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
|
b |
2000万元(含)—3000万元 |
|
|
3 |
|
|
|
c |
1000万元(含)—2000万元 |
|
|
1 |
|
|
|
2.5 |
近三年累计完成旅游项目建设投资总额 |
|
8 |
|
|
|
|
a |
10亿元及以上 |
|
|
8 |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建设局 县旅游局 |
|
b |
7亿元(含)—10亿元 |
|
|
6 |
|
|
|
c |
5亿元(含)—7亿元 |
|
|
4 |
|
|
|
d |
3亿元(含)—5亿元 |
|
|
2 |
|
|
|
2.6 |
单个旅游项目投资规模 |
|
4 |
|
|
|
|
a |
7亿元及以上 |
|
|
4 |
|
|
|
b |
5亿元(含)—7亿元 |
|
|
3 |
|
|
|
c |
3亿元(含)—5亿元 |
|
|
2 |
|
|
|
d |
1亿元(含)—3亿元 |
|
|
1 |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县旅游局 |
|
2.7 |
公共设施建设能满足旅游的要求。水、电、气供应合格,排污处理达标,倡导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环保可再生能源。 |
|
1 |
|
|
县建设局 县环保局 |
|
2.8 |
建立了县一级旅游投融资平台 |
|
2 |
|
|
县政府办 |
|
3 |
产业配套 |
30 |
|
|
|
|
|
3.1 |
建有县级旅游服务中心或集散中心 |
|
2 |
|
|
县国土局 县规划局 县旅游局 县财政局 |
|
3.2 |
旅游星级饭店 |
|
5 |
|
|
|
|
|
五星级旅游饭店(有一个得3分,每增加一个加3分) |
|
|
|
3 |
|
|
|
四星级旅游饭店(有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 |
|
|
|
2 |
县旅游局 |
|
3.3 |
旅行社 |
|
3 |
|
|
|
|
|
五星级旅行社(有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 |
|
|
|
2 |
县旅游局 相关旅行社 |
|
|
四星级旅行社(有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 |
|
|
|
1 |
县旅游局 相关旅行社 |
|
3.4 |
旅游餐饮 |
|
3 |
|
|
|
|
|
有一定规模的接待旅游者的特色餐馆(可同时容纳100人及以上团队餐) |
|
|
|
2 |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
|
|
形成了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当地特色菜品 |
|
|
|
1 |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
|
3.5 |
湖南省旅游家庭旅馆20家及以上 |
|
2 |
|
|
县公安局 县旅游局 |
|
3.6 |
旅游商品及购物 |
|
5 |
|
|
|
|
|
具有旅游商品品牌(国家、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原产地地理标志) |
|
|
|
2 |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县质监局 县工商局 |
|
|
有旅游商品生产龙头企业(年产值过亿元) |
|
|
|
1 |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县质监局 县工商局 |
|
|
有一定规模的集中旅游购物场所(省级旅游购物示范点) |
|
|
|
1 |
县商务局 县旅游局 |
|
|
鼓励研发,有获得省级以上旅游商品比赛奖项 |
|
|
|
1 |
县经发局 县旅游局 |
|
3.7 |
旅游文娱活动 |
|
5 |
|
|
|
|
|
有常年演出大型旅游演艺节目(演出场地有800个座位及以上) |
|
|
|
2 |
县文化局 县旅游局 |
|
|
有常年演出的表现当地民俗文化的文艺节目(或体育表演) |
|
|
|
2 |
县文化局 县旅游局 |
|
|
开展夜间游览活动(观夜景项目) |
|
|
|
1 |
县旅游局 |
|
3.8 |
有一定规模的旅游特色街区 |
|
2 |
|
|
县商务局 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
|
3.9 |
有统一的旅游形象并进行宣传促销(考察LOGO、宣传口号、广告) |
|
1 |
|
|
县广电局 县旅游局 |
|
3.10 |
有自行定期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 |
|
1 |
|
|
县政府办 |
|
3.11 |
建立县级旅游专业网站并广泛推广 |
|
1 |
|
|
县旅游局 县信息化办 |
|
4 |
发展水平 |
20 |
|
|
|
|
|
4.1 |
验收的上年度接待旅游者总人次数 |
|
8 |
|
|
|
|
a |
400万人次及以上 |
|
|
8 |
|
|
|
b |
300万人次(含)—400万人次 |
|
|
5 |
|
县旅游局 县统计局 |
|
c |
200万人次(含)—300万人次 |
|
|
3 |
|
|
|
d |
150万人次(含)—200万人次 |
|
|
1 |
|
|
|
4.2 |
验收的上年度旅游总收入 |
|
7 |
|
|
|
|
a |
30亿元及以上 |
|
|
7 |
|
|
|
b |
25亿元(含)—30亿元 |
|
|
5 |
|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旅游局 |
|
c |
20亿元(含)—25亿元 |
|
|
3 |
|
|
|
d |
15亿元(含)—20亿元 |
|
|
2 |
|
|
|
e |
10亿元(含)—15亿元 |
|
|
1 |
|
|
|
4.3 |
验收的上年度旅游总收入占GDP份额 |
|
5 |
|
|
|
|
a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30%及以上 |
|
|
5 |
|
|
|
b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25%(含)—30% |
|
|
4 |
|
|
|
c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20%(含)—25% |
|
|
3 |
|
|
|
d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15%(含)—20% |
|
|
2 |
|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旅游局 |
|
e |
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8%(含)—15% |
|
|
1 |
|
|
|
|
|
|
|
|
|
|
|
评定 总分 |
|
|
|
|
|
|
关于印发《衡东县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
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函[201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衡东县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衡东县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30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1]17号)等文件精神,为在全县开展好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深越界开采、非法出让转让、浪费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推动我县矿业走出一条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资源优势得到充分转化的路子。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
1、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开采的矿山,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责令停产整顿无安全许可证和其他证照不全的矿山,限期补办证照,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有关证照的,依法予以关闭。
3、责令停止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或挂靠他人证照采矿等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查处。
4、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钨、萤石等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从矿业权设立、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和出口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
(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实施方案(设计)施工、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非法转让、阻碍正常勘查作业、侵害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勘查秩序。
(三)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深入开展全县地质环境调查,制定“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规划。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管理,严格矿山延续、闭坑等环境验收管理,落实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恢复边治理。
3、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巡查。对各类非法小选厂、小冶炼厂依法予以取缔,对在禁采区开采的矿山、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四)加强矿山安全生产
1、对区域内矿山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分类。对一般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企业;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要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作业规范和管理严格,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规范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1、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除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协议出让外,矿业权一律公开有偿出让,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最大化。
2、进一步健全矿业权交易机构,完善矿业权交易规则,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进场交易制度,严肃查处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的行为。
3、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和资源税等相关税费的征缴,推行将以上税费的征缴与矿业权的延续登记、年检挂钩,不及时足额缴纳税费的,不给予办理矿业权延续登记的审查报批,不予以通过矿业权年检,并依法追缴。严肃查处隐瞒、截留矿产资源收益的行为。
4、建立县级矿产资源储备制度,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探矿权储备。
5、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应立即报有处罚权的上级部门予以处罚。
(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制定全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县政府要加大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设立地质勘查资金,高度垄断探矿权,今后,不再申报商业探矿权。同时积极争取并配合做好国、省投资的两权价款探矿项目。
3、推进矿产资源深度整合,推动重要资源向国有、国有控股和规模企业集中,提高资源聚集度,增强矿产资源的持续供应能力,提高政府对矿产资源的控制力。
4、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指标,落实三率(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实施矿产资源采选冶加工示范工程,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矿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5、出台促进矿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积极支持、引导优势矿业、特色矿业的发展,促进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发展优势转变。
(七)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1、严格落实乡镇政府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维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业发展纳入乡镇效绩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和奖励办法,严格考核评价。
2、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出台专门文件,明确管理职责,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体系。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环保、安监、工商、电力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申请许可、延续、转让、变更、抵押、注销、年检、储量检测等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行政审批行为。
3、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责任。矿山企业必须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依规采矿,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依法依规缴纳矿产资源有关税费,设立矿产资源开采公告公示牌,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一年,从
(一)部署清查阶段(
(二)整改处理阶段(
(三)检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秦方进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国土资源、发改、国资、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监察、公安、商务、环保、安监、工商、电力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乡镇政府是本地区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乡镇府分管领导要落实包矿区、包矿点措施,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突出整治重点。要根据市整顿规范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矿区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重点矿区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予以重点突破。
(三)形成工作合力。在县政府领导下,构建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深越界不按勘查方案施工、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虚假整合、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整顿规范工作不力的实施问责;安监部门负责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生产案件;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顿和规范专项经费,加大对矿政管理的投入,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完善矿产资源资产管理、规费征收、收益分配、专项资金使用等有关政策;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各类“矿霸”和黑恶势力,加强对采矿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管制;电力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供电的监管工作,不得为无证开采的矿山供电;发改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规划,优化矿业发展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矿山进行治理整顿;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公告公示和电话举报制度(举报电话5222463),强化社会公众对矿产开发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政府将针对重点矿区、重点领域挂牌督办处理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对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乡镇要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约谈。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力、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健全维护矿产资源良好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关于印发《衡东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函[201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
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县总工会等单位制定的《衡东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衡东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民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卫生局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县总工会
(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集中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小砖窑、小瓦窑、小石灰窑、小矿山、小作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彻底消灭非法用工现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使社会的基本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衡东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彭青松同志任组长,阳建科、向平少同志任副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文洪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从
(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收取押金、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三)违反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四、检查的方式和责任划分
1、检查的方式。实行全面排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各相关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举报投诉。
2、责任划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各执法检查小组提供本辖区内小砖窑、小瓦窑、小石灰窑、小矿山、小作坊、劳动密集型等场所的基本情况。负责相关监管、协调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小砖窑、小瓦窑、小石灰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瓦窑、小石灰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通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收取押金、持证上岗、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
县公安局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瓦窑、小石灰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严格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县安监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县卫生局要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民政局对智障等特殊受害人员,要及时提供帮助。
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进行检查和对作业场所职工健康进行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总工会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工会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五、组织纪律
此次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从严打击。对不作为、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
1-7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162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4.99%,比上年同期增加14708万元,增长54.6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58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6.69%,比上年同期增加5919万元,增长31.71%;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425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2.82%,比上年同期增加7652万元,增长115.85%;上划省级税收完成278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2.0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37万元,增长68.99%。
1-7月份,全县财税收入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局累计组织收入21694万元,剔除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退税4363万元,实现税收1733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4.00%,比上年同期增加10075万元,增长138.85%;地税局累计完成1475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8.18%,比上年同期增加5981万元,增长68.17%;财政部门累计完成954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2.18%,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043万元,增长12.27%。
(县财政局 供稿)
七月份县政府主要政务活动
同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谷平深入江东水库灌区指导抗旱工作。
同日,县长程少平深入踏庄、甘溪、杨桥、荣桓等乡镇视察县内S315、S211两条省道的施工情况。副县长彭青松陪同。
7月15日 上午,省安监局督查验收组莅临我县督查验收吴集和新塘两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
同日上午,县长程少平深入大浦工业园朝阳重工和金虎集团两家企业现场办公。
7月18日 上午,县长程少平深入湖南东健药业有限公司调研。
7月19日 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夏长安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领导程少平、陈鑫、旷秋怀、刘吉义、赵良成、胡松生、曾晟煜、曾志平出席。
7月20日 上午,副县长陈嘉深入踏庄、甘溪等乡镇检查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
同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谷平,县委常委、副县长夏崇礼,县人大副主任陈鑫一同看望慰问县武警衡东中队。
同日下午,厦门市漳平商会、东石商会考察团莅临我县实地考察项目投资。县领导罗慧斌、刘俊、陈斌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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