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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东县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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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政办发[2011]34号

 

《衡东县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衡东县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安    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字〔2011〕36 号)要求,为巩固我县食品安全整顿成果,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衡东县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紧抓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以农村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农村集贸市场、农村餐饮、小作坊等。二是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以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规范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酒类等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围绕上级专题部署,切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猪肉采购和使用等监管机制,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一个一个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地域一片一片规范,对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一处一处治理,突出“两边”和“两堂”、“四品”、“五小”即:县城周边和学校周边,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农民工食堂;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熟食食品、保健食品;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饮、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治理打击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继续加强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四个重点环节监管打击力度

1、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农业要加大农药市场检查力度,做好农药标签和农药质

量专项监督抽查,全面落实农药市场六项责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两账一卡”、“质量承诺”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做到实名购买,掌握限用高毒农药销售流向,杜绝制售禁用高度农药行为;加强对蔬菜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从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加强产地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等方面入手,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畜牧水产局要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蛋白饲料原料、饲料标签和标准、违禁添加物四个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和β-内酰胺酶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兽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粮食局要加强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严防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把好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发放检验三关,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考核,并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要实施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对食品的抽检力度,食品质量抽检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要开展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将严重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从严监管。

县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加快推行定点屠宰场星级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工商局要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大力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等进行重点督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未附具国家或我省规定的票证、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针对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食品广告,特别是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依法打击仿冒我县知名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冒食品流入市场。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安全常态监管,全面启动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镇)2条(个)。要严格控制高危环节风险,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严惩不按要求索取相关证照及购物凭证、台账记录不齐全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重点严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淘汰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查处无证餐饮经营活动,严惩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规划试点工作,探索有效监管对策,逐步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达90%,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卫生局要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取缔劣质餐饮具制售黑窝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县政府今年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县食安办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落实情况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保证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食药局等部门要继续在农产品基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屠宰场、餐饮单位等四个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不断完善企业诚信档案,规范信息征集机制,征集各类信息,有效开展信息发布和评价工作。

(三)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水平。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村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县食药安办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及时传达监管工作要求,动态掌握农村食品安全信息;要加强对群众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基层群众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农家店日常管理,引导其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建设。一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的建设。二是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直报系统的使用率,加强对协管员的检查指导,促使其能及时上报农村基层的食品安全情况。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传递交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发布的管理工作。

 (五)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衡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步调一致。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3.15”等各种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学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打假扶优。

(七)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县食安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监督,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综合监督,督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严肃工作纪律,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正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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