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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释疑

发布时间:2019-04-07

一、什么是“一口办理”?
“一口办理”, 简言之就是“一个打通,两个单一”。 一个打通 是指把地方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的信息系统打通, 实现数据共享; 两个单一 是指投资者通过登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网站上的“单一窗口”,在线填写“单一表格”, 同时提交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的信息,不用跑两个部门, 也不用重复填报。“一口办理”是深化外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是在引进外资的关键环节发力,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手段, 探索新型备案、登记服务方式。从效果上看, “一口办理”有效减少了企业成本,优化了政府服务, 大幅提升了政府管理效能。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18﹞87号), “一口办理”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新设。投资者在办理工商登记时, 通过“一口办理”,一次填报工商登记信息及外资备案信息。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分开办理)。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新设及变更不适用“一口办理”, 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办理完商务部门的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工商登记)。
三、实行“一口办理”后, 商务部门人员的行政职能是否发生改变?
实行“一口办理”后, 商务部门人员的行政职能没有发生改变。备案信息上传至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后, 仍需由商务部门人员进行核对;若企业需要备案回执, 仍需由商务部门出具回执。如企业有特别要说明的,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在备案回执的备注栏进行简单说明。
四、“一口办理”过程中, 若市场监管部门对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的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该如何处理?
“一口办理”过程中, 若市场监管部门对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的企业办理了登记,并将外资备案信息传至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 则商务部门人员在核对时不予通过,并备注说明该企业经营范围在负面清单之内, 企业需先到商务部门进行审批,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同时,由商务部门人员通知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 对该企业的工商登记采取注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