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滥挖破坏环境 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1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随着政策的收紧,矿产品价格日益增高,我县盗采矿产资源现象屡禁不止。

自8月2日以来,高湖镇地段先后发生5次盗采矿产资源现象。8月29日晚上11点,我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高湖镇印心村4组地段,有人组织挖掘机和货车在盗采瓷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立即出动,并联系高湖派出所和衡东县交通运输局潭泊治超站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高湖镇印心村17组刘某驾驶家用小型客车堵塞交通,阻挠执法,态度极其嚣张。局长陈和平同志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紧急安排县公安局防暴大队,一同赶赴现场。30日凌晨5点,我局以证据保全形式扣押运输盗采矿产品的大型货车4台,并将涉事人员带到自然资源局调查;刘某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高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