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东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动产)

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9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

 

一、 事项名称:换证登记

二、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 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或当事人自愿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

 

一、 事项名称:遗失补证登记

二、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 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遗失补办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

 

一、 事项名称:居住权首次登记

二、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
    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的首次登记可以先于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办理,也可以一并办理。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未再办理处分登记的,可以申请居住权的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权属来源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

 

一、 事项名称:居住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3.居住权期限的变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

 

一、事项名称:居住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居住权人死亡的;
    2.约定的存续期间届满;
    3.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
    4.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

 

一、事项名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以及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

 

一、事项名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的坐落变化的;

3.建筑物、构筑物改扩建等导致不动产界址、面积变化的;

4.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化的;

5.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6.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7.同一权利人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分割或者合并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

 

一、事项名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9)

 

一、事项名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0)

 

一、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成果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1)

 

一、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2)

 

一、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农民集体之间互换土地的;
    2.土地调整的;
    3.行政村成建制撤销归入镇农民集体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3)

 

一、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集体土地灭失的;
    2.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4)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环节: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5)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
    5.共有性质变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依法应该缴纳税款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6)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资料(如转移合同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7)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土地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8)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及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19)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户内人员增减,户主变更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0)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依法继承或受遗赠;

2.因分户等原因分家析产;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5.本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1)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2)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开发企业)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开发企业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成果、房屋竣工的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3)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除开发企业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开发企业除外)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成果、房屋竣工的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4)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个人自建)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个人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成果;房屋竣工的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5)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购买商品房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6)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发生权属转移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赠与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7)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政策性住房分户)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办理政策性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因分户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协议书;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相关审批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8)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三、受理条件:因继承或受遗赠,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转移证明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9)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婚内析产)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婚姻存续期间,不动产权利人在配偶双方范围内的增加、减少或者互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归属的约定。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0)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离婚析产)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离婚当事双方对不动产的权属提出转移申请的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关于不动产约定的证明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1)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分割、合并)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2)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产权互换)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交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动产互换协议或相关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3)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价出资、入股)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作价出资、入股发生权属转移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出资协议、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4)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权利人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5)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机关单位统一调拨)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机关单位统一调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调拨文件、移交协议;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6)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法人或非法人不动产转移)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因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交易等,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法人或非法人不动产转移的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7)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名下的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8)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权利的;
3.依法被没收、征收、收回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4.因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39)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互换的;

2.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的;

3.因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的行政裁决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0)

 

一、事项名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

2.继承取得的;

3.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1)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不动产灭失的;

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

3.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4.不动产被依法征收或者收回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2)

 

一、事项名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流转期限到期的;

2.林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

3.林地依法征收的;

4.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

6.依法解除经营权流转合同的;

7.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利消灭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3)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当事人以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林木进行依法抵押的,可以申请林权抵押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享有自留山的使用权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成果。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4)

 

一、事项名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

2.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

3.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可以申请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成果。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5)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3.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 .森林类别、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6 

一、事项名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

2.继承取得的;

3.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化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7 

一、事项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在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8

一、事项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3.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土地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

5.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资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49 

一、事项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互换;2.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0 

一、事项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不动产灭失的;

2.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的;

3.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4.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5.农村承包经营户消亡的;

6.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

7.承包合同期满或者依法解除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1 

一、事项名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从事林业生产的,可以申请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2 

一、事项名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3.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5.承包期限届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6.森林类别、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7.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3 

一、事项名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互换;2.转让;3.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4.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5.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4 

一、事项名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不动产灭失的;2.承包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3.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4.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5.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权消灭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5 

一、事项名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以承包经营以外的合法方式使用国有农场、牧场,以及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等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可以申请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属来源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6

一、事项名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权利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权利性质、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7 

一、事项名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不动产灭失的;

2.国有农用地被依法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的;

3.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8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者原已依法取得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新批准取得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森林、林木使用权的,可以申请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权属来源证明,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59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森林类别、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0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互换或者调整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1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不动产灭失的;

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

3.土地被依法收回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2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

1.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需役地和供役地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3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需役地或者供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共有性质变更的;

3.需役地或者供役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

4.地役权内容变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地役权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4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需役地转移登记,需役地权利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地役权转移合同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5 

一、事项名称:地役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主体的;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6.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地役权消灭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

窗口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6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了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3.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8.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材料,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7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变更登记(个人)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了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3.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8.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材料,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8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变更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了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3.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8.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材料,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69)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工程)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办理了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3.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8.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的材料,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0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首次登记需提供)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1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2)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3)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首次登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房产的资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4)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5)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转移登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6)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转移登记(个人)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有不动产权证的个人向银行、公积金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7)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转移登记(在建工程)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住宅登记费80元每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每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8) 

一、事项名称: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的;

2.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的;

3.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4.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或者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79) 

一、事项名称:依申请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0) 

一、事项名称:依职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门户网站上公告15个工作日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1) 

一、事项名称:注销异议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异议登记失效。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异议登记申请人撤回起诉或者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或者异议事项不被支持的生效法律文书。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2) 

一、事项名称:异议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2.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3) 

一、事项名称:预告设立登记(预售商品房)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因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附有条件和附期限资料(仅预售人与预购人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仅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4) 

一、事项名称:预告设立登记(存量房)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因不动产买卖、抵押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转让合同或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5) 

一、事项名称:预告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6) 

一、事项名称:预告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1.因继承、受遗赠、离异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转移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7) 

一、事项名称:预告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不动产物权的相关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8) 

一、事项名称:查封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办理查封登记的,适用查封登记。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送 达人持有执行公务证的, 应当一并提交。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函;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 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

 

 

     衡东县政务事项办事指南(89) 

一、事项名称:解除查封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行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1.查封期间,查封机关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其嘱托文件办理注销查封登记。
    2.不动产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查封机关未嘱托解除查封、解除预查封或者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3.查封机关对查封的不动产全部处理的,查封登记失效

五、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送达人持有执行公务证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应提交委托函;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者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 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八、咨询方式:0734-5229659

九、监督投诉方式:0734-5229657   或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免收登记费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