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8年)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11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衡东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县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国土资源厅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科室确定了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2016年出台的《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强化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安全,我局将培训教育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国土工作特点,多次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等内容,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弄清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问责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全面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我局明确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通报各科室、各区(市)县局信息公开情况,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切实增强了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法规公文信息7条;工作动态信息24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条;征地类信息80条;土地登记办理信息 180条;其他信息2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通过信函申请公开信息1件,按时回复率100%。通过电话方式询问有关事项的,受话人按照机关工作规则,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来电转接相关部门或告知其联系方式,由承办部门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我局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未向查阅人收取复 印、送递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局共收到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

  截至20181231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明显不足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征地信息、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科学设置栏目,整合政府公开信息,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