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志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8

关于周海燕等人

东自然资党组发﹝2023﹞6号

          关于罗志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行政执法大队、各中心:

经研究决定:

罗志芳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职务;

谭铁飞同志任城乡规划股负责人;

陈斌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免去其耕地保护监督股负责人职务;

邓延慧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股负责人,免去其政策法规股副股长职务;

夏娟同志任财务股负责人,免去其财务股副股长职务;

龙剑峰同志任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免去其(原)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茹鹏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拆迁股股长职务;

舒象国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股股长职务;

胡艳兰同志任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室主任职务;

颜登高同志任自然资源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自然资源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衡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