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红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21

东自然资党组字201915

 

关于陈红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各中心、各分局:

经研究决定:

陈红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向志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信访维稳股股长;

戴美林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

邓延慧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副股长、政务服务股股长;

周清平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股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股长)

陶旭飞同志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股长

唐衡军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边文清同志任城乡规划股股长;

金月芳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

 扬同志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

邓东晖同志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副股长、地质勘查管理股股长

 斌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

 波同志任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罗志芳同志任计划财务股股长;

周海燕同志任人事宣教股股长;

向荣力同志聘任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颜泽强同志聘任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黄俊棚同志聘任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勇同志聘任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

刘利娟同志聘任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

尹泉源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罗志红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彭丽君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文辉同志聘任为县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主任;

 勇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主任;

谭要武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产权中心主任;

 凯同志聘任为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辉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局河西新区分局局长;

彭诗华同志聘任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单志强同志聘任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单灵峰同志聘任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机构改革之前原任的职务自然消除,不下免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