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党组字﹝2019﹞17号
关于董丽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各中心、各分局:
经研究决定:
董丽君同志聘任为办公室副主任;
吴塍泽同志聘任为信访维稳股副股长;
文异香同志聘任为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何 寅同志聘任为政务服务股副股长;
金新国、赵卓卓同志聘任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副股长;
何文梅、阳斯哲同志聘任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副股长;
罗 娟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规划股副股长;
刘解平同志聘任为城乡规划股副股长;
程旭勋、刘立华(原国土)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副股长;
陈育球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副股长;
罗宏芳同志聘任为地质勘查管理股副股长;
曹时美同志聘任为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
李辉云同志聘任为矿产资源管理股副股长;
夏 娟同志聘任为计划财务股副股长;
胡 娜同志聘任为人事宣教股副股长;
颜登高、刘益民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单 挚、谭雄军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
朱龙禄同志聘任为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曹 韫同志聘县自然资源局河西新区分局副局长;
刘玲玲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李金生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城市规划股副股长;
胡鑫亮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村镇规划股副股长;
肖美华、李霞、单奇伟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谷岳明、赵晟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勘测室副主任;
尹会明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三室副主任;
谷香萍、龙剑锋同志聘任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机构改革之前原任命的职务自然消除,不再下免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