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丽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2

东自然资党组字201917

 

关于董丽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各中心、各分局

经研究决定:

董丽君同志聘任为办公室副主任;

吴塍泽同志聘任为信访维稳股副股长;

文异香同志聘任为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寅同志聘任为政务服务股副股长;

金新国、赵卓卓同志聘任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副股长;

何文梅、阳斯哲同志聘任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副股长;

 娟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规划股副股长;

刘解平同志聘任为城乡规划股副股长;

程旭勋、刘立华(原国土)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副股长;

陈育球同志聘任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副股长;

罗宏芳同志聘任为地质勘查管理股副股长;

曹时美同志聘任为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

李辉云同志聘任为矿产资源管理股副股长;

 娟同志聘任为计划财务股副股长;

 娜同志聘任为人事宣教股副股长;

颜登高、刘益民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挚、谭雄军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

朱龙禄同志聘任为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韫同志聘县自然资源局河西新区分局副局长;

刘玲玲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李金生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城市规划股副股长;

胡鑫亮同志聘任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村镇规划股副股长;

肖美华、李霞、单奇伟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谷岳明、赵晟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勘测室副主任;

尹会明同志聘任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三室副主任;

谷香萍、龙剑锋同志聘任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机构改革之前原任的职务自然消除,不再下免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