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范围内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监测、规划,数据与档案管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 机构设置
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设股室 7个,即办公室、登记一室、登记二室、登记三室、登记四室、档案管理室、勘测室。
二、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中共衡东县委县政府部署,衡东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2016年7月29日实施以来,在保证了持续发证的前提下,并将各项工作逐步推向正轨。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核定编制75人,现到岗人员64人,在编人员63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 415.39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415.3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4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9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353.0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4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41.5万元(指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别为:办公经费31.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耗材及办公设施设备维护费等。
3、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督查、指导工作时的接待费用,外请省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工作的接待费用以及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宣传、培训等活动的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