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8

一、适用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登簿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期限: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