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作出限期腾地决定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一)、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二)、提供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单、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征地协议书(原件、付款凭证)
五、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1、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单
2、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征地协议书、付款凭证
八、咨询方式: 0734-5232622
九、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 否
十一、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兴衡东路与洣江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