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改变土地用途审查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受理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系依法取得;
(二)、符合城市规划;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由土地出让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清单:
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
2、规划红线图
八、咨询方式: 0734-5232622
九、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十、收费及补贴标准: 否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 — 审核— 办结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兴衡东路与洣江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