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衡东县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业务收费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7

2011年衡东县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业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发证机关经办人及办理时间

备注

十三、测量费

 

 

 

 

 

 

1、地籍测绘(办分户土地证和农民建房土地发证时,免收)

 

见备注

 

湘价服[2009]36

 

按不超过国测财字[2002]3号规定标准的75%执行。

对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分割测绘

 

具体见文

 

湘价服[2009]36

 

对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不承担其测绘服务费。

2、建筑用地拔地定桩、建筑物放线

每点

不超过400

 

湘价服[2009]36

 

4个点以上的,在1600元的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由委托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