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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东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5

衡 阳 市 财 政 局







东农业联[2020] 7



关于印发《衡东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扶贫经济组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20】62号),我们组织编制了《衡东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已经衡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25日




衡东县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

年度实施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20]6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确保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重点及目标

   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和防范边缘户致贫风险,结合衡东县农业产业实际,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带动有能力的贫困户脱贫,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持脱贫人口收入的稳定增长,控制返贫现象发生。

2020年,省财政安排我县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20万元,项目建设在2020年十一月初前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贫困人口产业覆盖率和组织化程度,确保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精准帮扶1200人以上、辐射带动4000人以上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实现精准脱贫的预期目标。

工作措施及要求

坚持"资金跟着贫困对象走,贫困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精准产业扶贫工作思路,通过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模式,坚持"看准市场,选准项目、龙头牵引、精准对接"思路,着力提升产业扶贫覆盖率,切实增强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获得感,着力建立贫困户产业增收稳定脱贫机制。一是优先支持"一特两辅"产业。2020年,省重点产业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紧密结合我县确定的"一特两辅"扶贫重点产业(衡东土菜,优质稻生产及加工,枇杷生产及加工,禽蛋生产及加工),支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环节。二是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对象。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帮扶对象是优先支持下列贫困户和边缘户。第一、脱贫攻坚以来没有得到过产业帮扶的贫困户;第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贫困户;第三、长期在外务工就业、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或外出后返乡的贫困户、边缘户;第四、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政策影响需要转产转业的贫困户、边缘户。三是优先支持带贫效果好的带贫主体。认真选择产业有基础、有特色、经济实力雄厚,银行征信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度高,有爱心,愿意参与产业扶贫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千企帮村"行动且带贫效果好的带贫主体。四是合理确定帮扶方式。2020年我县已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采用了直接帮扶模式,直接帮扶资金已达600万元。按照产业帮扶全覆盖的要求,经请示市局同意,2020年我县省重点产业帮扶方式主要为委托帮扶模式,重点对于资源缺乏、没有适合产业带动帮扶的贫困村和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委托帮扶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及边缘户,鼓励采取股份合作建立基地或务工等形式进行帮扶。五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主体与贫困户要以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通过委托帮扶结成利益联结共同体。带贫主体享受的财政补助资金,委托帮扶为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5%,其余项目财政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户、边缘户。在项目启动后,根据帮扶协议执行情况,由项目管理部门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验收并进行分期拨付。采取委托帮扶方式的,贫困户、边缘户前5年收益按委托投资资金10%分红,5年期过后,贫困户、边缘户可以选择一次性退还本金,也可以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与带贫主体按项目实施状况重新制定帮扶协议,约定收益比例。六是紧密结合小额信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合理利用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贫困农户、带贫企业贷款的优惠信贷政策,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放大资本效应。七是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充分利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引导、示范性,鼓励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引导贫困户务工,建立带贫企业原材料基地,发展贫困户的脱贫产业,提升贫困户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项目产业类别及个数

   2020年我县省级重点扶贫项目,遵循带贫企业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原则,经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联合考察,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衡阳市丰食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优质稻生产加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南洣江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枇杷加工车间和购置加工设备项目、湖南美衡食品有限公司黄豆种植加工及销售平台建设项目等三个带贫企业个项目为我县省级重点扶贫产业项目,采取"委托帮扶"的方式精准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支持金额、帮扶对象和预期效益

2020年我县省级重点项目资金为320万元。根据湘农联[2020]62号文件精神,通过委托帮扶方式带贫主体享受项目资金25%的补助资金,其余资金按贫困人口资金2000元/人测算,其中衡阳市丰食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帮扶420人,拨付项目资金112万元;湖南洣江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帮扶390人,拨付项目资金104万元;湖南美衡食品有限公司帮扶390人,拨付项目资金104万元。(详见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乡镇

帮扶贫困户、边缘户(人)

带贫实施主体

资金分配额   (万元)

备注

霞流镇

70

衡阳市丰食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112

对接贫困人口420人

新塘镇

70

大浦镇

70

石滩乡

70

南湾乡

60

洣水镇

80

吴集

90

湖南洣江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104

对接贫困人口390人

草市

80

杨林

70

高湖

70

荣桓

60

杨桥

20

杨桥

50

湖南美衡食品有限公司

104

对接贫困人口390人

蓬源

70

甘溪

60

白莲

70

石湾

70

三樟

70

合    计

320


共计帮扶贫困户、边缘户1200人。带贫企业与委托对象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为五年,前五年企业除用工、土地流转等外每年为贫困人口分红10%即200元。五年期过后,贫困户可选择一次性退还本金,也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与带贫主体重新签订协议,约定利益比例。通过项目引领和带动就业,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实现稳定脱贫。

   五、项目实施细则

一是强化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风险防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各带贫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有依约支付收益的义务。贫困户不承担经营风险。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要落实农业保险制度,降低产业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保险费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二是探索建立扶贫产业保险。要积极探索防范与化解市场风险机制,加大农产品保险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保险与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职能,提高本地区农业产业风险保障水平。保费补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36号)办理。三是建立利益维权机制。项目实施主体要成立由贫困户代表、扶贫主体代表、村委会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帮扶的扶贫对象、公布项目执行和项目效益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和项目效益公析,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共同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提交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对未达到事前约定应扶持扶贫对象人数和预期效益的项目,依据实际扶持人数与应扶持人数的比例和 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比例确定相应的财政扶持额度,收回多余部分财政投资,重新安排使用。    

六、项目监督管理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县扶贫部门负责实施方案审核、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情况综合汇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选择、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验收,抓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落实,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县扶贫办负责实施方案把关、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二要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评价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加强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三要加大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