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8
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就本机关行政检查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行政机关在行政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行政检查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等问题;
3、其他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检查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匿名举报且无具体证据或线索的;
2、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纪检监察程序的;
3、投诉举报内容与行政检查无关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34-5222444(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2、电子邮箱:407943009@qq.con;
3、信函举报:邮寄至衡东县农业农村局,邮编:421400;
4、现场提交: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接待时间同电话举报时间。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投诉举报人身份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等,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线索);
2、被投诉检查单位或人员信息;
3、投诉举报事项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如检查文书、录音录像等);
4、明确的诉求或建议。
五、处理程序
1、登记与初审: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调查核实: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杂情况可延长);
3、结果反馈:处理结果将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举报人;
4、办结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需延期的将提前告知)。
六、其他说明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