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0
为认真实施好菜籽油大县项目中菜籽油压榨小作坊升级改造项目,调动全县发展菜籽油加工产业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油料生产的稳定,参照湖南省地方标DB43/T1856-2020《茶油小作坊生产技术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菜籽油压榨小作坊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从事油菜籽收购、仓储、加工、流通的菜籽油压榨小作坊。
二、申报标准
(一)生产场所。一是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保持适当距离;二是有单独的生产车间和原料存储车间、成品仓储车间,总面积不低于80㎡,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二)生产能力。通常年加工油菜籽20吨以上,产菜油7吨以上。
(三)设施设备。近两年来添置的榨油设施设备,烘干机1台,蒸汽机1台,过滤机1台,榨油机1台,水化机1台,以上设施设备需提供购机发票。
(四)从业人员。加工从业人员必须办好健康体检证,作坊必须办好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等。
三、改造标准
为了保障加工作坊作业环境的整洁与卫生,对作坊的生产车间和仓储车间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一是对墙面进行重新粉刷翻新;二是对地面进行硬化并设置导流线与分区线;三是设立物件分类摆放区。
四、申报时间
凡是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进行改造升级的加工小作坊在2025年1月10日-17日时间段内都可向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进行申报登记。联系人:许思思;联系方式:17873597060
五、申报提交资料
(一)作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等复印件。
(二)自愿对小作坊进行改造升级的承诺书(见附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六、改造升级验收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小作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现场指导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待县级验收通过后,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七天。
七、注意事项
已享受过该项目补助的不予重复扶持。
附件:承诺书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承诺书
我是 (榨油坊)的法人代表,本人承诺:本作坊符合衡东县2024年菜籽油压榨作坊升级改造项目申报的要求,且本人自愿对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改造以项目要求为准。
本作坊以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的扶持;如果不符合申报条件,造成虚假申报;改造升级不达标,造成无效改造等,本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