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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1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创建、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安排蔬菜资金和物资,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动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主管农业涉外事务,引进外资为农业生产服务。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能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18个,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115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十八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股(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发展规划股、农村政策与合作经济改革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安全生产监督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县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农田建设股、畜牧兽医股(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全部部门均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只有本机,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包括本部门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5.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355.5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46.4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46.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5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37万元、农林水支出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6.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46.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1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中,1、农产品安全监管和质量检验检测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安全监管和质量检验检测。2、粮食生产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粮食生产。3、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8万元,主要是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4、劳模经费4万元,主要是用于劳模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76.96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4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电费11.6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1.7万元、租赁费0.2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被装购置0.3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41万元,下降25.5%,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今年政策性的福利费增加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1.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所致。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3万元,拟召开衡东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培训费预算1.3万元,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数202人,内容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培训内容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5万元,项目支出3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