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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04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是研究制订全县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有关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业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制订县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制订调整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业生产。

二是依据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方针,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全县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负责做好农业内部各产业结构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综合平衡;适应市场需求制订农业生产调控方案。

三是归口管理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根据审批权限负责本局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报批;参与审定县统筹农业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工作,协调全县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指导本系统发展第三产业和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是调查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制订和落实先进的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种苗),实施农业“丰收计划”项目;负责粮、棉、油、果、茶、蔬等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五是组织执行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搞好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有关农资的质量监督、鉴定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药、种子等坑农行为。

六是研究制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协调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会同科技局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专利和科技经费等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研单位,负责协调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乡镇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技术职称评审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农业宣传工作。

七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市场预警、预测并组织发布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主管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八是负责研究制定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协同有关单位组织蔬菜供应,平抑市场菜价。

九是主管全县植物检疫工作;按分工管理农业资源、农村环境保护,负责农业资源详查以及农业污染的控制与防治工作。

十是主管农业涉外事务,引进外资为农业生产服务;负责实施对外农业援助项目;参与农业副产品出口创汇,发展创汇农业,推动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自然灾情调查和生产救济工作。

十二是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局是全额拨款单位,实有人数231人,其中在职116人,离退休人员106人,遗属补助人员9人;公车改革保留车辆3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67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3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8.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7.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68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3.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9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粮食生产专项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我县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2、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1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3、劳模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劳模生活补助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万元,下降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增加)3万元,减少(增加)原因培训费预算减少。

3、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粮食生产专项资金380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为水稻高产创建、超级稻、再生稻基地建设; 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 新型经营主体建设; 考核与奖励经费; 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等。预计达到增强我县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东县农业局

                         2019420

2019年衡东县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农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