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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5号),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衡阳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我市今年将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务必登录司法部网站预报名并牢记网上预报名序号(网址: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网上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预报名成功的唯一标识,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其中5、6日和12、13日为休息日),对个别确因客观原因未能网上预报名,才予以现场补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衡阳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科(五楼504室,电话:8193104)。

二、报考条件有变化。今年我市衡山县、祁东县增加为放宽条件地区;除放宽地区法律专科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证明也可以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另外居住在我市的台湾、港澳居民凭相关证明文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网上报名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以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报名时还应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以上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

四、领取准考证方式有所改变。准考证主证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即可领取,准考证副证由考生于8月底至9月初从网上自行打印。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五、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其他具体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08年 第75号)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或湖南法治网:http://www.hnfz.net查询。

衡阳市司法局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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