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安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营造良好的养老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六类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开展全方位、起底式的隐患排查,做到“不落一家、不漏一项、不留死角”。通过全面清问题底数,科学分类处置,真正实现“整改到位、规范到位、提升到位”,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老年人享受安全、优质的养老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核准摸排对象。覆盖摸排各类养老机构养老场所包括证照不齐的机构(场所

(二)聚焦摸排重点。全方位一排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在涉嫌非法集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经营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三)明确摸排方式。通过设立养老服务热线电话(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电话:0734-5236502)、召开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投资人或经营负责人座谈会、查阅入住合同档案、核查收费账目、询问入住老人或其代理人、实地查看设施设备和设备演示检验等方式,全面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四)精准建立台账。对养老机构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按从高到低划分红橙黄绿”四个等级,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其他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五)实行分类整改。县民政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分级督办,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逐条对账销号。坚持边查边改、快查快改、“一院一策”、分类处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到位。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敬老院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落实到位,县福利院由县民政局负责整改落实到位,民办养老机构根据整改问题性质,由县有关部门会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方面

1.养老机构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资金情况,是否存在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老年产品用品名义或收取高额预付费形式非法吸纳资金的情况。(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

2.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使用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情况。(县财政县发改局、县民政部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等情况。(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2.食品卫生安全。(县市监局)

3.房屋建筑安全。(县住建局)

4.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安全。(县市监局)

三)经营服务方面

1.登记备案情况。(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局等部门)

2.从业人员资质及岗位适应能力。(县民政

3.内部管理情况,值班值守、检查巡查、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情况,是否存在虐老行为等。(县民政

4.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县卫健

四、实施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20223月开始,到2022年7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22年35日前)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摸底排查(2022年315日前)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社区全面真实准确摸底,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台账;组织联合检查组对照清单逐项检查,汇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组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台账签字背书,县民政局负责汇总台账,经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盖章后报县人民政府。

(三)分类整治(2022年3月16日至7月20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民政、发改、财政、审计、公安、住建、卫健、市监、金融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分类整治,限期整改销号。

(四)核查验收(2022年7月31日前)。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养老领域问题防范化解的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东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和工作专班(详见附件2),加强统筹协调。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分别抽调各单位五名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自3月8日起,分为五个工作小组对全县养老机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跟踪督办。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排查、跟踪督办(详见附件3),确保我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对推进工作不力、责任未落实、排查有遗漏、分类整改不到位、瞒报非法养老场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机构,要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开展行政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县公安机关,涉嫌违纪的及时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做好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和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十条措施》的要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化解长效机制,加强综合监管,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政府或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领域风险提示,将引发风险的常见特点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识骗防骗能力。强化负面舆情监管与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焦点,认真处理信访和政务热线、官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加强正面引导,防止舆情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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