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待优惠政策

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22


一、旅游优待:

1、政府财力支持的各级各类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文化馆(站、宫)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等凡收取门票的,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全免。

2、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园林等景点凡收取观光门票的,60周岁-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免。

二、交通优待:

1、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城市公共交通应设立"老幼病残孕"专座,并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乘车费用全免。

三、就医待遇:

1、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

2、提倡各医疗机构减免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城乡低保老人等城乡贫困老年人和百岁老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家庭病床出诊费。

四、公共服务优待:

1、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2、老年人再婚的,免交婚前检查费。

五、法律援助:

1、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对确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但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减免其法律服务费用。

2、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酌情予以缓交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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