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口办事指南

来源:衡东公安      发布时间:2023-02-09

 一、收费情况  

户口迁移证:5元/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证;  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  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二、依据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公发〔2014〕2号  

三、条件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所在地落非农业户口的。

四、材料

提交申请表、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五、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详见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六、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七、电话

详见户口办理页面下方机构信息

八、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批、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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