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1-20
衡东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参保人员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及编号: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人社厅函[2016]478号
湘人社发[2017]59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衡东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参保人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社保卡
4.医保卡
四、办理流程(以网上受理示例)
(一)网上受理(申请对象自己或者代办点上传资料):
1.系统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予以正式受理。启动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服务办理流程。
2.受理人将申报人的身份证和办理要件,通过“高拍仪”输入计算机,作为审核流程的电子附件存入服务器,以备查询和存档。
3.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审核人员(审核角色)处审核。
(二)批准(审核资料后批准):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办事员职务审核
1.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办事员职务(一般为股室办事员)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审批角色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三)办结(制证、发证):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股长职务制证、发证。
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主任职务在接收到审批意见后,
1.制定证件
2.证件盖章
3.发放证件
(四)其他:办理结果状态
流程图:(略)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一个月
2.承诺时限:一个月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或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审批机构名称:人社局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地点:衡东县武家山森林公园。
邮编:421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5233609。
投诉电话:5232389
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