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参保人员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来源:衡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1-20

衡东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参保人员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及编号: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人社厅函[2016]478

   湘人社发[2017]59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衡东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参保人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社保卡

4.医保卡

四、办理流程(以网上受理示例)

(一)网上受理(申请对象自己或者代办点上传资料):

1.系统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予以正式受理。启动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服务办理流程。

2.受理人将申报人的身份证和办理要件,通过“高拍仪”输入计算机,作为审核流程的电子附件存入服务器,以备查询和存档。

3.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审核人员(审核角色)处审核。

(二)批准(审核资料后批准):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办事员职务审核

1.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办事员职务(一般为股室办事员)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审批角色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三)办结(制证、发证):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股长职务制证、发证。

衡东县人社局信息股主任职务在接收到审批意见后,

1.制定证件

2.证件盖章

3.发放证件

(四)其他:办理结果状态

流程图:(略)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一个月

2.承诺时限:一个月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或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审批机构名称:人社局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地点:衡东县武家山森林公园。

邮编:421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5233609

投诉电话:5232389

 

           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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