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省建设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5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建设4000张以上(各市州任务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建设标准。所有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项目在12月上旬前达到入住条件,并符合以下建设标准:

1、纳入考核项目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床位100张以上,其中护理床位占新增床位的80%以上,同时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强制性规定及要求。

2、特困供养服务床位建设应达到以下条件: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按床位数平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每床25平米,配备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管理服务用房等,满足老年人照料服务和运营。

3、护理床位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配置护理床,若配置普通床需按完全失能1:3、部分失能1:6比例配备护理人员;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活动空间实现无障碍;配备协助移动、就餐洗浴、如厕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州、县市区民政、发改、财政要加强沟通,做好资金测算,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足额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将根据改扩建方式、床位数、项目进展情况等因素给予资金资助,省发改委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列入社会兜底工程项目资助范围予以重点考虑。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随机实地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落实月报制度。各地要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据实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一)、(二)》(见附件3、附件4)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APP系统。市州民政局于每月25日前汇总情况上报省民政厅,上报的数据必须与当地绩效部门、统计部门报送数据口径一致。

二是随机实地抽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随机实地抽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三是年终实地考核。12月上旬,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绩效、统计等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后于1215日前上报省民政厅。12月中下旬,省绩效办将组织对全省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责任。民政部门牵头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和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监管工作;发改部门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争取国家支持。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开展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省民政厅将适时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项目单位,上报省绩效办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作为年底重点工作评估、五化民政、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等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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