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
东民发[2015]20号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乡镇敬老院:
目前已进入夏季,为火灾、水灾、中暑、食物中毒等事故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要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乡镇敬老院和五保对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安全管理意识。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乡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进一步健全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敬老院安全无事故。
二、强化工作措施,实施规范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4次巡查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午夜后四次巡查,及时掌握在院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特殊情况下和对患病等特殊对象应增加巡查次数,并详细记录每天的值班情况和巡查情况;有条件的敬老院要安装覆盖全院的监控设备,随时掌握院内动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院人员做好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敬老院;严禁五保对象不请假外出,请假外出的原则上须安排专人陪同,携带有敬老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出入证,并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五保对象在外过夜的,必须由其亲属到敬老院衔接好,并签订相关协议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乡镇分管领导每月、乡镇民政办主任每周、敬老院院长每天要对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五保对象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确保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三是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敬老院均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邀请相关部门到敬老院针对火灾、水灾、山体滑坡、食物中毒等事故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安全意识,提升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雷击、中暑、蛇咬、淹亡等多发事故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各敬老院均需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添置空调、电风扇等降温设备,购买防中暑药品;铲除院内及周边杂草,确保环境整洁,购买防蚊虫药品;严禁五保对象私自下河游泳。有条件的敬老院要安装应急呼叫系统,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呼救。四是加强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照顾。积极动员并组织五保对象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每位入住人员都具有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乡镇分管领导和敬老院院长至少每半年要与在院五保对象进行一次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发现五保对象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定期聘请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辅导,避免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及时化解五保对象之间、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生活氛围融洽。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夏季到来,各种食物易腐败,要确保不购买和食用变质食物,未及时食用完毕的食物要妥善保存,防止变质。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消毒,确保食堂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流畅,严禁在院人员私自在房间内做饭。六是要积极提升应对新闻媒体的能力。五保对象正常或非正常死亡后,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和敬老院要积极提升应对新闻媒体的能力,如敬老院需接受采访,必须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确保新闻媒体报道客观公正。
三、开展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对辖区内敬老院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各乡镇要在6月上旬对辖区内的敬老院进行一次抽查,并督促指导乡镇及时搞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各级要建立督查责任制,实行“谁督查谁负责”。各乡镇民政办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衡 东 县 民 政 局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