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人社局工伤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3
衡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参保缴费一次性告知书
新参保单位(项目)登记
1、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同)依法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时,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工资总额申报表》、《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参保人员花名册》(需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版文档);
4、参保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即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2、项目参保登记
项目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前依法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时,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衡东县项目参保登记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表》(复印件需加盖建管站的公章)
3、《衡东县建筑业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花名册》(需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版文档)
参保缴费
缴费流程:用人单位到征缴股核实工伤保险费取得缴费通知单,凭缴费单到中国银行缴纳或到财务股刷卡缴费,凭银行进账单到财务室开具基金收据。
缴费金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工资指职工应发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计件)、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工资不得低于省平工资的60%;异动新增人员初月按用人单位的人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缴费费率标准:一类至八类分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的0.8%、09%、1.4%、1.5%、1.6%、2.2%、2.3%、2.4%。
补充工伤保险:费率为工伤保险费的8%。补充工伤保险的范围是: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工资福利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以湘人社发〔2017〕36号为准)
工伤保险先缴费后受享、按月征缴,用人单位需先预缴工伤保险费(不接受跨年度预缴),缴费24小时之后,方可生效。用人单位无故欠缴工伤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支付工伤险待遇;不足额缴费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由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时按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标准为:1、项目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工程总造价的4‰缴纳工伤保险费;2、项目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纳工伤保险费;3、项目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
人员信息的异动
人员信息异动可通过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及服务窗口二种方式办理。新增人员成功办理异动24小时后才生效,工伤职工待遇费用没有报销之前,不能将此工伤职工停保。增加或减少的人员,当月的工伤保险费都需要缴纳。
1、网上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中心征缴股提出申请并填写《网上异动申请责任书》。每月底填报《衡东县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交与征缴股存档。
2、携带《衡东县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至衡东人社局办事大厅3号窗口办理异动。
四、工资基数与费率申报与核定
每年度1、2月为当前年度工资基数申报期,参保单位上年度12月《在册职工工资发放表》、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配合稽核人员需要查看的财务原始凭证等资料。
并填写《新年度工伤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申报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和《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办公地址:衡东县武家山人社局三楼315室
联系电话:0734-5230398
衡东县工伤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