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城乡低保调标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纳入2024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实施民生可感行动管理清单。为确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提标资金准确无误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衡东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协同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推动提标工作高质量落地。
入户宣传解读救助政策
按照省、市指导标准,衡东县民政局对《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东民联[2024]3号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文件指出,2024年我县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其中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400元/年(700元/月)、5400元/年(45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0920元/年(910元/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7020元/年(585元/月)。
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提标部分也于4月底前补发到位,惠及困难群众16600余人。城乡低保、特困、儿童福利等标准的提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提升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增强了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提高了困难群众福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