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我县自2024年4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升至700元,农村低保标准则由每人每月420元提升至450元。此次提标预计惠及1.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平均每人每月将增加数十元补助,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和精准核算,确认了低保对象的提标额度及补发明细,并于当月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此次提标,旨在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后续,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将持续深化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确保低保政策精准实施,应保尽保,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