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3
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管理岗位根据各乡(镇)劳保站上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登记表》及时将缴费对象导入系统并与财务对好账,及时做好财政补贴测算和保障卡的发放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乡镇(街道)劳保站经办人员根据各村(社区)上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登记表》核对好之后,填写《批量缴费表》,生成电子表格,并于每月10日之前上报至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管理工作岗位。
2、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管理工作岗位根据各乡(镇)劳保站上报的《批量缴费表》将参保缴费对象导入系统,核对好之后将系统反馈信息错误人员反馈至各乡(镇)劳保站工作人员,并督促其修改后再导入系统,此项工作要求于每月20日之前完成。
3、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管理工作岗位要根据系统生成的《批量缴费申报表》及时与财务对好账,如发现钱账不符需及时查找原因并更改,此项工作要求于每月30日之前完成。
4、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管理工作岗位每月要及时做好财政补贴测算及政府代缴人员测算工作,并报财务以便做好财政资金衍接工作,此项工作要求每半年一次。
5、县(市区)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月将未开卡缴费人员从系统中导出,生成开卡文件,发送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开卡文件所列人员名单顺序制卡,编制《开卡明细清单》,一并移交县(市区)经办机构,并将账户信息回写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县(市区)经办机构组织乡(镇)劳保站工作人员将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参保缴费人员本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6、县(市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登记表》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