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一、适用范围和办理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衡东县户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满18周岁以上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划线扩面部分,可能会取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衡东县户籍、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政策衔接有关规定: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3、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4、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5、公职人员不得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在未领取工伤保险等护理性质补贴的情况下,可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包括:1.《湖南省衡东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领取,一式三份);2.残疾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照片(一寸)、低保证、本人惠农惠民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请(填写湖南省衡东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受理、初审(乡镇社会救助窗口初审,同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第三步:审核(县残联;同时审核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不合格的反馈给乡镇);

第四步:审定(县民政局;同时审定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不合格的反馈给乡镇);

第五步:资金发放(通过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

第六步:公示(在乡镇(街道)阳光栏和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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