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衡东县大浦镇博雅幼儿园的批 复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06

  关于同意设立衡东县大浦镇博雅幼儿园的 

    

   

  何爱明同志: 

  你报来的《关于申请创办衡东县大浦镇博雅幼儿园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08]54号)有关规定,经考察研究,同意举办衡东县大浦镇博雅幼儿园。该幼儿园属民办教育性质,开展幼儿学前教育,地址设在衡东县大浦镇浦泉村12组,何爱明同志任法人代表,彭伟同志任园长。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园名和办学层次,不得更换办园地址和举办者。 

  衡东县教育局  

  2017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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