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9-07

    

  一、严禁无证无照办学 

  二、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 

  三、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 

  四、严禁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 

  五、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六、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 

  七、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 

  八、严禁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 

  九、严禁违规收费 

  十、严禁擅自变更办学地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