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衡东县草市镇马脑寨村24组
一:核心事项:损坏宅基地,非法硬化道路
1. 立即制止施工方拟实施的非法道路硬化计划;
2. 责令施工方赔偿历史损害(地基塌陷、果园围墙推倒);
3. 要求对拟建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农用地转用审批、地质安全评估);
4. 建议合法替代方案(果园近池塘填土硬化道路,需审批后实施);
5. 保障高龄家属身心健康,避免矛盾激化。
二、事实与理由
历史损害事实确凿,施工方拒不赔偿,村镇部门未履行监控赔偿和合法审批推进道路硬化施工
2.1相邻方,车辆碾压地基塌陷与果园破坏
2.2相邻方,施工方以“政府支持”为名,多次威胁强行推进工程,但未出示任何合法审批文件
拟建项目违法且存在重大风险
2.3拟硬化道路涉及农用地(土地性质以自然资源局数据为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施工方未取得省级政府批复,属违法用地
2.4邻近宅基地,硬化通车将导致荷载增加,可能诱发塌方(宅基地靠近池塘)
高龄家属健康风险
因施工方言论情绪波动,近80岁奶奶身体欠佳,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应保障其生活安宁。
三 合法替代方案建议
为避免矛盾,建议在果园近池塘区域(非敏感区)填土硬化道路
四 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需省级审批;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禁止侵害老年人生活安宁;
4.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施工前需安全评估。
五、具体诉求**
**紧急措施**:
✅ 向施工方发出《违法行为风险告知书》,禁止未经审批施工;
✅ 组织自然资源所核查土地性质及审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