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7日11时,本人到大浦派出所报案,大浦派出所民警消极办案,致使白白浪费4小时时间,坐等款项进入对方帐号。
现大浦派出所回复“在对方收到200元钱后,如未发货则可能构成诈骗。11月7日晚上,您称自己被骗,民警要求您过来提供资料,遭到您拒绝。”
实属狡辩。
首先,本人质疑其工作能力,不能保护群众财产人身安全。本人要求的是拦截货款,并不要求确定对方是否属于诈骗,办案民警连办案重点和方向,都弄不清楚吗?不能确认对方是否属于诈骗,难道不能联系腾讯拦截货款吗?
其次,并非我本人拒绝提供资料。报警当日可提供所有资料,但大浦派出所消极办案未予理睬,并让本人回来,辅警周优甚至还在电话称是给我一个教训。大浦派出所连资料都不愿录入,分明是消极办案。还有,既然说缺少资料,那报警记录是凭空弄出来的吗?办案是儿戏吗?
以上2个问题,请大浦镇派出所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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