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9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次收到衡郡高级中学乱收费的投诉,于9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校进门左手边进行了收费公示,收费公示显示本期高三学生学费收取相比上期有所上涨,学校因刚开学,无法提供明细票据,初步认定该校高三涉嫌违规上涨学费,并下达责定改正通知书,9月18日该校来我局申诉说明,该公示存在错误,因高三学生学业重,教辅资料征订多,上涨的学费实为该项费用,因工作人员失误加到学费之中,造成高三学费相比上期上涨,2024年9月23日我局再次收到衡郡高级中学乱收费投诉后,再次就该校具体收费情况进行详细核查,至今该校无法提供所有的相关明细票据,暂时不能明确该校实际收费情况,下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价格管理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