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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退出原山上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建房的需求  
信件内容  

一、现住宅基本情况

现住宅位于白莲镇马房村双江组三角塘,房屋背靠山体,在2024年7月28日左右暴雨期间,背后山体存在泥石滚落,山体现在无防护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从房屋到山下村民群居处路程650米,仅一条不足3米宽泥路,中途约300米道路为一侧靠山体,一侧靠农田(农田距路面高约3米),山体存在塌方、路面路基靠田一侧也存在塌方,长久下去唯一一条道路将无法通行。

二、诉求

1、重新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流程?

2、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搬迁、重新批复宅基地要求?

3、若符合要求,国家有无政策补偿,用以支持旧房拆除、新房新建?补偿标准如何?


三、建议且欢迎组织实地调研。

 
办件编号   202408299477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接到工单后,白莲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镇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同马房村村支两委处理此事,8月30日上午,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得知您人在外地,您主要是想帮您岳父咨询一下相关诉求,且您岳父房屋在本轮(7月底受第三号台风格美影响)强降雨所受影响有限,并未造成住房结构性安全隐患,实际上是因您岳父的住处较为偏僻、交通不便,您希望可以在交通更为方便的地方选址新建房屋,方便老人生活起居,同时入户道路较窄,请求作加宽处理。关于您的两项诉求,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同您进行了解释,并告知直接与马房村村委会对接即可,宅基地重新选址需视村里是否还有合适地方可供建房。

     感谢您对农村管理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