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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洪涝灾害如何善后处理  
信件内容  

近几天受到台风影响,带来强降雨,导致洪涝、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威胁。

①洪水退去之后,滑坡体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可能会有次生灾害发生,请问一下,政府相关部门下一步将如何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部分群众的房屋受到洪水的浸泡、滑坡体的冲击,房屋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政府相关部门是否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损房屋进行排查及安全性评估。

 
办件编号   202407289335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7月28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①灾后恢复作业过程中,在土壤未充分干燥之前,尽量避免进行动土作业,以防再次发生山体滑坡、危房倒塌等事故。同时,对山体、房屋、道路、塘渠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应急部门。对于存在风险的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免引发事故。②对于受到洪水浸泡、滑坡体冲击的房屋,农户在进入前应首先查看房屋墙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房屋基础或地面有无沉陷、楼(屋)面有无坍塌等情况。如有则通过村委会向住建部门反映,住建部门将根据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等办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为“可以居住”类房屋,农户在返家入住后,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有安全方面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撤出并报告村委会,住建部门将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不可以居住”类房屋,除明显倒塌或严重受损且不具备加固修复价值的住房外,其余房屋应做进一步的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改造或加固措施。

     感谢您对自然灾害的关注和支持!